关于印发上海市2014年度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农委: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政府绩效管理的战略部署,进一步推动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2014年市农委继续对农机购置补贴和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两项政策开展延伸绩效管理工作。现将《上海市2014年度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2014年12月29日
上海市2014年度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着力提高政策实施绩效,切实推动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到位,2014年市农委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对区县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和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工作。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上海市2014年度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上海市2014年度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制订本方案。
一、绩效考核的总体思路和原则
(一)总体思路
通过实施延伸绩效管理,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监测与评价体系,及时掌握资金使用、政策落实进展情况,客观评价实施成效、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等情况,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下一步推进政策落实的建议,持续提高政策落实效果。
(二)基本原则
一是科学规范、客观公正。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要求,科学制定评估方法、量化考核内容和标准,采用规范的评估程序和方法,全面、准确、客观地衡量工作绩效。
二是稳步推进、简便易行。选择能够衡量政策绩效的关键指标,指标具有权威性、获取方便,评估方法和程序务实简化。
三是定量定性、综合评价。对评估指标尽量量化,不能量化的定性指标明确评估标准,同时对每个指标赋予相应的权重,从而实现对政策绩效综合评价。
四是分级考评、层层推进。政策落实在基层、项目执行主要在区县,在做好农业部对本市延伸绩效管理的同时,对区县开展绩效管理,逐步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新格局。
二、绩效考核内容与指标
(一)农机购置补贴
农机购置补贴主要评估区县级制度建设、重点工作、执行实施、实施效果等内容。共设立4个一级指标,13个二级指标,同时实行附加分、扣分项及一票否决。对区县的具体评估考核内容与指标详见附件1,评分依据见附件2。
(二)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
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主要评估组织管理情况及项目实施情况。共设立2个一级指标,12个二级指标,同时实行扣分项及一票否决。对区县的具体评估考核内容及指标详见附件3。
三、绩效考核方法
绩效考核工作按照区县自评、市级核查和综合评估等几个步骤实施。
(一)区县自评
各区县农委对照延伸绩效管理的内容和具体指标,对区县的各项管理工作自评打分,形成区县自评报告,并报送市农委。所有自评依据(相关文件文档、照片、媒体报道复印件等)应随自评材料一起上报。
(二)市级核查
市农委组织成立评估小组,对区县自评报告和自评得分进行查验核实,对各区县农委报送的绩效自评报告进行逐一核实并对每一项指标进行打分,必要时要求区县补充相关材料。考核结果与区县自评分差异较大的,应与区县农委沟通确认,确保结果客观可靠。
(三)综合评估
评估小组根据查验核实情况和日常工作的实际表现情况,形成绩效管理综合评价报告,结合各区县绩效考核得分情况,评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档次。
四、进度安排
评估考核工作按照“统一要求、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的原则进行,实施进度安排如下:
2015年1月1日前,各区县农委完成区县自评工作,向市农委报送自评报告。
2015年1月10日前,市农委开展资料审查和实地考核。
2015年1月15日前,市农委完成综合评价报告,报送农业部、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
五、结果运用
市农委将依据考核结果,分析存在问题和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建议,并将考核结果与下一年度项目资金安排挂钩。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农委应成立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领导小组,明确责任科室和牵头部门,加强队伍建设,强化组织协调,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二)重视学习交流。各区县农委要仔细研究2014年农业部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工作评估方法与标准,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市农委将加强对各区县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业务的指导,邀请区县农委有关同志共同参与考核,总结宣传各区县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努力营造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监督检查。各区县农委要主动将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工作纳入本部门的重点工作和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市农委将继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适时组织开展工作督查,对发现的问题责成有关部门限期整改,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附件:1.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指标体系
2.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评分依据
3. 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指标体系
联系人:
农机化办:楼勣炜,电话:23119593;
科技处:贺凌倩,电话:23113052;
综合发展处:竺佳敏,电话:23119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