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建设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2012年地方现代农业发展资金项目的批复
发文机关:
市农委政策法规处
主题分类:
农业资金管理
发文字号:
沪农委[2012]368号
发布日期:
2012-10-29
失效日期:
主题词:
现代农业;资金;批复
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申报2012年上海市地方现代农业发展基金项目的请示》(光明食品农业[2012]454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单位申报的长江基地东风西区农机站建设项目列入2012年地方现代农业发展资金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内容
长江基地东风西区农机站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联合收割机机库、大中型拖拉机机库以及相关配套设施(详见附件)。
二、建设单位
长江基地东风西区农机站项目建设单位为上海光明长江现代农业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
长江基地东风西区农机站项目建设地点在崇明县长江农场东风粮区。
四、项目建设投资和资金来源
长江基地东风西区农机站项目总投资为812万元,其中市级财政补贴406万元,项目单位自筹406万元。
项目建设内容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应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以上项目市级财政补贴资金以批准的决算为准。
请你单位指导、监督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按照规范程序组织项目实施,尽快完成项目建设,并组织开展项目竣工验收工作,验收报告报市农委、市财政局。
此复。
附件:长江基地东风西区农机站项目建设内容及资金明细表
(联系人:徐杰,联系电话:23113015)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2012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