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上海都市玫瑰园休闲农业等建设项目的验收意见

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光明食品集团上海都市玫瑰园休闲农业项目>等项目申请竣工验收的请示》(光明企划﹝2020﹞25号)、《关于光明食品集团有机葡萄生产基地设施改造项目申请竣工验收的请示》(光明企划﹝2020﹞321号)和《关于光明食品集团所属海丰米业新增300吨大米加工流水线及配套设施项目申请竣工验收的请示》(光明企划﹝2020﹞359号)收悉。我委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该项目进行了实地验收。目前,5个项目基本完成各项计划任务,同意通过验收。

一、上海都市玫瑰园休闲农业项目

(一)项目完成情况

项目建设地点为奉贤区海湾镇海兴路888号。项目建设基本符合批复要求,且已投入使用。各项建设内容及投资情况详见附件1。

(二)项目资金结算

根据《关于同意建设光明(食品)集团2017年都市现代农业发展专项项目的批复》(沪农委〔2017〕244号),项目建设计划总投资687.72万元,其中市级财政补助资金300万元。根据上海大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审价报告和上海文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等相关材料,项目总投资为651.58万元。但在验收中发现,项目计划中玫瑰架、观光凉亭工程、休息椅、垃圾箱等建设内容未安装到位,涉及资金19.8万元予以扣除。由此确认项目实际投资总额为631.78万元,与原计划相比减少55.94万元。减少部分按比例摊分后,市级财政补助资金为288.87万元,与原计划相比减少的11.13万元应在验收意见下达后由项目单位按原拨款渠道缴回。

二、上海都市菜园农业旅游配套建设项目

(一)项目完成情况

项目建设地点为上海奉贤区海湾镇海兴路888号。项目建设基本符合批复要求,且已投入使用。各项建设内容及投资情况详见附件2。

(二)项目资金结算

根据《关于同意建设光明(食品)集团2017年都市现代农业发展专项项目的批复》(沪农委〔2017〕244号),项目建设计划总投资317.2万元,其中市级财政补助资金142万元。根据上海大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审价报告和上海文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等相关材料,项目总投资为311.61万元。根据《上海市都市现代农业发展专项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沪农委规〔2018〕2号),由于该项目新增建设内容未办理调整手续,现不予认可,涉及资金6.19万元予以扣除,由此确认项目实际投资总额为305.41万元,与原计划相比减少11.79万元。减少部分按比例摊分后,市级财政补助资金为135.71万元,与原计划相比减少的6.29万元应在验收意见下达后由项目单位按原拨款渠道缴回。

三、光明粮食科技产业园工艺设备技术升级项目

(一)项目完成情况

项目建设地点为江苏省大丰市光明粮食科技产业园内。项目建设基本符合批复要求,且已投入使用。各项建设内容及投资情况详见附件3。

(二)项目资金结算

根据《关于同意建设光明(食品)集团2017年都市现代农业发展专项项目的批复》(沪农委〔2017〕244号),项目建设计划总投资1732.22万元,其中市级财政补助资金866.11万元。根据上海财瑞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审价报告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等相关材料,项目总投资为1647.95万元。但在验收中发现,“园区清洁设备升级”建设内容中采购的道路清扫车型号与招投标文件不一致,涉及资金28万元予以扣除,由此确认项目实际投资总额为1619.95万元,与原计划相比减少112.27万元。减少部分按比例摊分后,市级财政补助资金为848.67万元,与原计划相比减少的17.44万元应在验收意见下达后由项目单位按原拨款渠道缴回。

四、光明食品集团有机葡萄生产基地设施改造项目

(一)项目完成情况

项目建设地点为上海市奉贤区海湾镇五四公路2600号。项目建设基本符合批复要求,且已投入使用。各项建设内容及投资情况详见附件4。

(二)项目资金结算

根据《关于同意建设光明食品集团2018年都市现代农业发展专项项目的批复》(沪农委〔2018〕220号),项目建设计划总投资536.4万元,其中市级财政补助资金255.7万元。根据上海大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审价出具的审价报告和上海财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等相关材料,项目总投资为523.68万元,与原计划相比减少12.72万元。减少部分按比例摊分后,市级财政补助资金为254.95万元,与原计划相比减少0.75万元。2018年已预拨市级补助资金153.42万元,按核定后的实际投资额,待结算市级补助资金101.53万元。

五、光明食品集团所属海丰米业新增300吨大米加工流水线及配套设施项目

(一)项目完成情况

项目建设地点为江苏大丰上海农场光明粮食科技产业园内。项目建设基本符合批复要求,且已投入使用。各项建设内容及投资情况详见附件5。

(二)项目资金结算

根据《关于同意建设光明食品集团2018年都市现代农业发展专项项目的批复》(沪农委〔2018〕220号),项目建设计划总投资1115.72万元,其中市级财政补助资金533.65万元。根据上海文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等相关材料,项目总投资为1085.04万元。根据《上海市都市现代农业发展专项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沪农委规〔2018〕2号),印花税不属于前期管理费用,涉及资金3.25万元予以扣除,由此确认项目实际投资总额为1081.79万元,与原计划相比减少33.93万元。其中,前期管理费用与原计划相比减少42.92万元,项目建设超出原计划8.99万元,超出部分由项目单位自筹解决。2018年已预拨市级补助资金320.19万元,按核定后的实际投资额,待结算市级补助资金213.46万元。

六、后续工作

(一)请按验收结算意见结清工程项目的各类应付款项。

(二)请按照项目建成资产管理有关要求,做好新增财政性资产的登记备案工作,明确资产归属和管理责任,保障项目可持续运行。

附件:1.上海都市玫瑰园休闲农业项目建设计划及投资执行情况表

          2.上海都市菜园农业旅游配套建设项目建设计划及投资执行情况表

          3.光明粮食科技产业园工艺设备技术升级项目建设计划及投资执行情况表

          4.光明食品集团有机葡萄生产基地设施改造项目建设计划及投资执行情况表

          5.光明食品集团所属海丰米业新增300吨大米加工流水线及配套设施项目建设计划及投资执行情况表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0年12月2日

附件下载:

附件1-5.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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