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建设青浦区金泽镇莽草生产基地项目的批复
青浦区农业委员会、财政局:
你区上报的《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委员会、青浦区财政局关于20 10年区域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请示》(青农委[2010]75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区建设青浦区金泽镇莽草生产基地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青浦区金泽镇莽草生产基地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
项目建设地点为青浦区金泽镇张联村。四至边界为:东至练西公路、南至沪青平高速公路、西至森林度假村、北至318国道。
三、项目实施单位
上海岑泽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
四、项目建设内容
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水泥道路、水泥场地、水泥明沟、水泵房、灌溉设施、整理车间等基础设施,育苗大棚、育苗苗床、冷库设备等生产设施,以及种苗引进等。(详见附件1)
五、项目建设投资和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595.3万元。其中基础设施建设投资212.25万元,生产设施建设投资302.95万元,种苗引进36万元,招标费、设计费、监理费及不可预测费等44.1万元(自筹资金列支)。资金来源为:市级财政扶持238.12万元,区级财政扶持238.12万元,项目单位自筹119.06万元。
该项目涉及办理用地审批手续的建设内容,待有关部门批准后,下拨市级补贴资金。
为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监督管理,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减少资金拨付环节,项目资金实行区级报帐制和专帐核算。
希望项目建设单位接到本批复后,严格按照规范程序组织项目实施,尽快完成项目建设,尽早发挥建设效益。上述项目建设内容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应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
此复。
附件:1、青浦区金泽镇莽草生产基地项目建设内容及资金明细表
2、青浦区金泽镇莽草生产基地项目建设位置图
3、青浦区金泽镇莽草生产基地项目建设规划图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