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建设青浦区特色水果生产基地项目的批复
发文机关: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主题分类:
农业资金管理
发文字号:
沪农委[2012]218号
发布日期:
2012-06-13
失效日期:
主题词:
农业;项目;批复
青浦区农委、财政局:
你区《关于扶持青浦特色水果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请示》(青农委[2012]48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建设青浦区特色水果生产基地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青浦区特色水果生产基地。
二、项目建设地点
青浦区金泽镇东天村。
三、项目建设单位
上海大莲湖果业专业合作社。
四、项目建设内容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水泥道路、水泥明沟、仓库、场地、桥梁、泵站、滴灌等基础设施,管棚、种苗等生产设施(详见附件)。
五、项目建设投资和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600万元,其中水泥道路、水泥明沟、仓库、场地、桥梁、泵站、滴灌等基础设施403万元,管棚、种苗等生产设施149万元,农业项目费用48万元(自筹资金列支)。资金来源为:市财政资金240万元,区级配套资金240万元,自筹资金120万元。市级扶持资金以批准的决算为准。
为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监督管理,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减少资金拨付环节,项目资金实行报账制和专账核算。上述项目建设内容涉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应依法依规办理。希望项目建设单位接到本批复后,抓紧组织项目实施,尽快完成项目建设,尽早发挥项目效益。
此复。
附件:青浦区特色水果生产基地项目明细表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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