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农业部办公厅关于上海横沙一级渔港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的通知

上海长兴岛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你公司申报的上海横沙一级渔港项目初步设计,已获得农业部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现将《农业部办公厅关于上海横沙一级渔港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农办渔[2009]134号)下达你公司,请按批复要求,抓紧落实开工前各项准备工作,确保项目的顺利建设。

    附件:农业部办公厅关于上海横沙一级渔港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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