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农业部《关于上海横沙一级渔港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的通知

上海长兴岛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你公司申报的上海横沙一级渔港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获农业部批复。现将农业部《关于上海横沙一级渔港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农计函[2009]193号)下达你公司,请按批复要求,抓紧落实前期各项准备工作,进一步深化优化项目建设方案,尽快上报项目初步设计,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二〇〇九年十月十九日


读屏专用
声音开关
语速
阅读方式
配色
放大
缩小
鼠标样式
十字线
大字幕
快捷方式
重置
固定
说明
退出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