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4年种粮等补贴资金的通知

各区、县农委、财政局,市有关单位:

根据中央和市有关种粮农民补贴资金发放工作的有关要求,为及时落实对种粮农民的补贴政策,加快补贴资金的兑付进度,促进农业生产稳定,现将中央和市级财政2014年水稻种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重大病虫害防治药剂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以及绿肥种植补贴等五项补贴资金(含2013年清算资金)拨付给你们(详见附表),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本市种植水稻、麦子、油菜、玉米、棉花、绿肥的农户和农业生产单位。

二、补贴标准

(一)水稻种植补贴:市级财政每亩补贴现金80元。

(二)水稻农资综合补贴:每亩补贴现金112元,其中中央财政每亩补贴92元,市级财政每亩补贴20元。

(三)水稻重大病虫害防治药剂补贴:市级财政每亩补贴11元。

(四)农作物良种补贴

1. 水稻良种补贴:杂交水稻每亩补贴50元(含中央财政每亩15元),常规稻每亩补贴20元(含中央财政每亩15元);

2. 麦子良种补贴:小麦每亩补贴20元(含中央资金每亩10元),大麦每亩补贴20元;

3. 油菜良种补贴:市级财政每亩补贴10元;

4. 玉米良种补贴:中央财政每亩补贴10元;

5. 棉花良种补贴:中央财政每亩补贴15元。

(五)冬作绿肥种植补贴: 30亩以上连片种植的绿肥,市级财政每亩补贴150元。

三、资金发放

水稻种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重大病虫害防治药剂补贴以及农作物良种补贴按照2013年实际种植面积对2013年补贴资金进行清算并预拨2014年补贴资金。冬作绿肥补贴资金从2014年起实行预拨制。

四、工作要求

(一)各区县和市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本市对种粮农民补贴资金发放的有关规定,严格核实种植面积,并做到公示人或单位与补贴资金发放人或单位一致。每项补贴资金一律通过“一卡(折)通”或国库直拨等方式及时将补贴资金直接兑付到农民手中,确保补贴政策落到实处。

(二)补贴资金实行预拨制。各区县和有关单位按照补贴政策的操作程序,严格执行,待种植面积公示、核实后,区县农业和财政部门以及市有关单位将补贴面积核实报告上报市农委和市财政局。第二年年初按照当年实际种植面积和补贴标准对补贴资金进行统一清算。

(三)加强政策宣传,让广大种粮农民真正了解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提高政策的知晓度,调动农民种粮的积极性,进一步促进本市粮食生产稳定。

附件:1. 水稻种植补贴2013年清算和2014年预拨资金明细表

      2. 水稻农资综合补贴2013年清算和2014年预拨资金明细表

      3. 水稻重大病虫害防治药剂补贴2013年清算和2014年预拨资金明细表

      4. 2014年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含清算)拨付汇总表

      5. 水稻良种补贴2013年清算和2014年预拨资金明细表

      6. 麦子良种补贴2013年清算和2014年预拨资金明细表

      7. 油菜良种补贴2013年清算和2014年预拨资金明细表

      8. 玉米良种补贴2013年清算和2014年预拨资金明细表

      9. 棉花良种补贴2013年清算和2014年预拨资金明细表

      10. 2013年冬作绿肥种植补贴资金预拨表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2014年7月6日 

 

附件下载:

附件1——附件10.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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