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公布实施5周年纪念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农机管理部门、各农机事业单位: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以下简称《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公布实施5周年。5年来,随着中央、地方各类关于加快推进农机化发展配套政策的相继出台和贯彻落实,我市农机化事业迈入了依法促进和管理的新阶段,发展态势良好,农机作业水平、装备结构水平、安全生产水平和组织化服务水平得到全面提升。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公布实施5周年纪念活动的通知》(农机办〔2009〕19号)精神,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农业机械化水平,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我办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公布实施5周年纪念宣传活动,现将具体方案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及活动目的
全面贯彻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繁荣为目标,以贯彻实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为中心,以全力组织好本次纪念宣传活动为抓手,认真总结5年来全市贯彻落实《农业机械化促进法》所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集中展示本市农机化发展的显著成就和重要贡献,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和学习活动,增强农机系统依法履行职责、合力促进农机化发展的责任意识,进一步调动和保护农民发展农机化的积极性,积极营造关心农机化、重视农机化、支持农机化的良好外部环境,促进本市农业机械化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活动时间及主要内容
本次纪念宣传活动主要集中在2009年6月至11月进行。主要内容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一)组织召开一次座谈会,拟邀请有关部门领导参加,交流总结贯彻实施法律的成效和经验,客观分析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今后进一步贯彻落实《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的建议和具体措施。
(二)组织农机系统各单位制作有特色、有侧重的宣传资料,计划刊印15000-20000份2010年年历,主要印刷《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封面、反映农机化发展成就、农机法律法规知识等,营造舆论氛围,扩大社会影响。
(三)组织主题征文活动,向本市农机系统征集主题论文,评选出的优秀论文将在《东方城乡报》、《上海农机快讯》集中发表;并约请有关领导和专家撰写纪念宣传文章在主要报刊上发表。
(四)在“上海农机化信息网”上开辟专题宣传版面,集中宣传各单位贯彻实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所取得的成效及经验。
(五)结合“安全生产月”,以“实施农机化促进法、促进农机安全生产”为专题组织举办一次纪念宣传活动,活动旨在动员鼓励、打造声势、营造氛围,全力以赴掀起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的高潮。
三、活动组织及有关要求
为确保本次纪念宣传活动的有序开展和顺利推进,由市农机办牵头专门成立领导小组,负责本市纪念宣传活动的日常组织、协调、指导工作。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体会开展本次活动的重大意义和深刻影响,要将纪念宣传活动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结合自身实际,根据活动要求,各自组织开展有特色的纪念宣传活动,通过展示成就、总结经验、统一思想、深化认识,进一步推动促进农机化发展的政策创新、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确保纪念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特此通知。
上海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办公室
2009年 6月 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