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委组织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

产生日期:2004-11-11 03:29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已于今年的11月1日起正式实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的颁布和实施,这是我国农业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是农业和农村法制建设的新成果。农业机械化促进法既反映了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也为保持党的农村政策稳定,加快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对加快我国农业机械化发展,巩固农业的基础地位,推动农业现代化进程具有重大的历史和现实意义。《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的颁布和实施,是我国农业机械化发展史上一个新的里程碑。农业机械是现代农业的重要物质基础,是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的重要措施,是缩小城乡差别、提高农业和农村经济整体水平的重要条件,对于巩固发展我国农业基础地位,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宣传和贯彻好这部法律,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农业机械化管理办公室,于11月11日上午9时在市委党校报告厅召开了上海市《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宣传贯彻大会。会议由上海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办公室主任项冠凡主持,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法案室主任、农业机械化促进法起草小组成员王超英同志作了关于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的立法背景、指导思想、原则等为内容的辅导报告。上海市农业委员会施兴忠副主任出席并作了重要讲话。

    王超英主任的辅导报告还就农业机械化和农业机械工作部门的法律地位、国家对农业机械进行扶持、农业机械化的概念、社会化服务等具体的问题和大家关心的法律条款进行了讲解。

    施兴忠副主任就充分认识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的重要意义和认真贯彻实施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不断提高农机依法行政水平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本次大会除了上海市以及区县和乡镇农机系统的全体工作人员出席以外,会议还邀请市人大财经委、市农委相关处室、各区(县)农委及主要农业机械生产企业的领导、专家共计近300人参加。

    会议向各区(县)和与会代表分发了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小册子1200余册。本市各主要新闻媒体解放日报、新民晚报、东方城乡报、上海电视台和上海人民广播电台也到会并报道了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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