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江:探路大都市郊区城乡统筹协调发展
产生日期:2013-05-09 06:41 来源: 东方城乡报(数字报)
主要领导亲自抓“三农”,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格局
近年来,松江区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努力在城乡一体化进程中走在全国前列的目标要求,把解决“三农”问题摆在全区工作的重要位置。区委书记盛亚飞同志主动提出分管“三农”工作,重点问题亲自调查研究,重要文件亲自参与起草,对各项“三农”工作部署亲自狠抓落实。区“十二五”农业发展规划出台后,盛亚飞同志逐一走访各街镇,与主要领导面对面交谈,进一步加深对“三农”工作的理解,研究落实农业发展各项目标任务。原区长孙建平和现任区长俞太尉也亲自参与安排支农项目,协调落实财政资金。主要领导亲自抓“三农”,促进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农村综合部门组织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形成,打破城乡分割的体制障碍,把农业发展放到整个经济发展的大格局中,把农村进步放到整个社会进步中,把农民增收放到全区城乡居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的总体中,探索出一条大都市郊区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的新路。
发展粮食生产家庭农场,创新现代农业经营模式
近年来,松江区以“让农业成为富民的现代产业、让农民成为体面的社会职业、让农村成为美丽的生态家园”为理念,积极探索适合本区实际的农业现代化发展道路,打造出农田连片、沟渠通畅、生态良好的浦南农业发展区,成为上海发展都市现代农业的排头兵。粮食家庭农场是松江现代农业的鲜明特色,至2012年底,全区发展家庭农场1206户、经营面积13.7万亩,占全区粮田面积的80%。他们的主要做法:一是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村民与村委会签订统一格式的土地流转授权委托书,再由村委会与家庭农场经营者签订统一格式的土地流转合同。二是控制土地经营面积和流转价格。根据松江当地的耕作水平、农业生产力水平和农村经济发展现状,确定家庭农场的适宜规模在150亩左右。土地流转价格确定为每亩500斤稻谷,有效平衡土地转出方和转入方的利益。三是公开招聘家庭农场经营者。村合作经济组织通过村务公开和信息发布进行公开招标,接受集体组织内部的专业农民和种田能手报名,然后召开报名农户会议,通过比照条件、农户竞争,最终确定家庭农场经营者。四是加强政策扶持。提高种粮区级配比补贴,对家庭农场购买农机予以补贴,为家庭农场提供贴息贷款扶持并购买水稻保险,对达到100亩以上的家庭农场给予200元/亩的流转补贴,加上各级种粮补贴合计达到每亩626元。五是挖掘农业综合生产潜能。在实现粮食家庭农场规模化生产、专业化经营的基础上,松江又开展探索种植业和养殖业相结合的生态循环农业,既种粮又养猪的家庭农场增加到53户,养猪增加了收益,粪尿还田利用、减少了环境污染。同时发展了140户“机农结合”型家庭农场,既满足自身需求,也对外提供农机作业服务,提高了农业机械化水平。
建立城乡利益平衡机制,促进区域均衡协调发展
黄浦江把松江区天然地分隔成浦北和浦南两大板块,浦北地区大力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浦南地区由于作为黄浦江上游水源保护区,以农业生产和水源保护为主导,政府财力和农民收入大大低于浦北地区。为实现区域均衡协调发展,松江区采取了一系列对策措施:
一是实行领导干部差异化考核,调动工作积极性。2007年开始,松江区改变原来统一指标的考核办法,对乡镇主要领导考核按地区不同分为六大类,制定不同的考核指标和不同的权重。对浦南地区主要考核五件事:把耕地守好,把生态保护好,把农田种好,把小集镇建设好,把农民服务好。现在浦南地区考核同样可以得高分,同样可以获得嘉奖。浦南浦北领导干部的收入差距已经微乎其微,个别浦南镇因为考核优秀甚至还超过了部分浦北街镇。过去浦北的镇副职领导到浦南做正职不乐意、不安心的情况已经得到根本改变,现在松江区委区政府对调配干部,特别是浦北干部到浦南任职再也不用担心。
二是统筹建设用地指标,建立土地开发利益分享机制。自2009年开始,松江把全区的土地指标在各镇统筹分配,浦南四镇各获得的50亩指标实际并不落地,由多占用地指标的浦北地区镇转移支付50万元/亩,作为对农业地区的补偿。让缺乏土地开发机会的浦南农业地区分享到土地开发的利益,实现共赢联动发展的新态势。
三是调整土地开发收益分配,保障农业地区平等发展权利。2010年,松江区设立土地出让净收益统筹专项资金。区政府把土地出让净收益中的区得部分全部注入统筹专项资金(区得部分按照土地储备主体的不同占土地出让净收益的35%—50%不等)。通过两年的积累,已筹集30多亿元资金,资金主要用于农民社保、水源涵养林建设、土地复垦、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等关系农民切身利益的事项,让浦南地区平等享受土地出让收益。
拓展农民增收渠道,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农民增收是“三农”工作的中心环节,是“三农”工作的落脚点。松江区高度重视农民增收工作,采取一系列措施增加农民收入。
一是通过发展家庭农场,增加农民经营性收入。2012年家庭农场户均净收益9.52万元,以家庭农场一般两个主要劳动力计算,人均收入达到当地非农就业收入的2倍。实行“种养结合”的家庭农场每户每年平均再增收约4.5万元,实行“农机结合”的家庭农场再增收约1.5万元。二是积极推进浦南地区农村富余劳动力非农就业,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建立浦南农村劳动力就业扶持基金,对企业安置浦南农村劳动力,按每人每年2000元标准给予补贴;对浦南农民跨区域非农就业,按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给予交通就餐补贴。另外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开发保洁、保绿、保养、保姆、保安等就业岗位,解决“4050”困难农民群体的就业,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如泖港等镇在松江新城设立“居室保洁服务社”,引导本地区40—50周岁的农村妇女进城从事家庭保洁服务,一年内实现1000多名农村妇女就业。三是加快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改革发展,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自2009年开始,松江区大力推进镇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通过组建农村集体经济联合社,明晰社员资产份额、完善收益分配机制,发展壮大集体经济,让农民享受改革发展成果。在新桥镇和中山街道先行试点的基础上,松江区提出“十二五”期末各镇全面完成改制工作。另外,松江区积极拓宽集体经济发展新途径,探索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房。车墩镇高桥村2008年投资8000多万元在临近松江工业园区的20亩集体建设用地上建设租赁房,总建筑面积近2万平方米,年出租收入615万元;新桥镇集体经济联合社投入2.21亿元建成12.62万平方米的租赁房,年出租收入1102万元,为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农民长期增收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松江的实践探索,已得到了中央领导的肯定,2012年2月22日,时任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松江推进新农村建设的调研报告上的批示:松江的实践和经验值得重视。
调研组建议,市级相关部门在总结松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其他区县已有的经验和探索,重点在加强“三农”工作领导、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促进农民可持续增收等方面要加强政策研究和工作指导。各有关区县也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学习借鉴松江的经验做法,努力在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和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中走在全国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