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开展为期一周的植物生长调节剂及水溶性肥料专项整治行动
产生日期:2011-05-23 01:25 来源: 上海市农委信息中心
“三证”不齐或标识不清的植物生长调节剂产品坚决予以取缔
本市开展为期一周的植物生长调节剂及
水溶性肥料专项整治行动
经农业部登记的植物生长调节剂是可以使用的
近期西瓜“爆炸”、黄瓜“顶花不谢”现象引起媒体与社会广泛关注。为进一步规范植物生长调节剂市场经营和使用,强化瓜果等农作物质量安全监管,5月19日晚,市委农办、市农委主任孙雷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具体措施;5月20日,市农委发出《关于加强植物生长调节剂经营使用管理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一周(5月20日至26日)的植物生长调节剂及水溶性肥料专项整治行动。
科学使用植物生长调节剂
据权威部门介绍,经农业部登记的植物生长调节剂是可以使用的。在瓜果生产中科学规范使用植物生长调节剂,有促进保花、保果,改善品质,提高产量及增强抗寒、抗病等作用。植物生长调节剂是从植物体内直接提取或者模拟植物内源激素人工合成的。但是,为了片面追求产量和“卖相”,过量使用植物生长调节剂,就可能导致西瓜“爆炸”、黄瓜“顶花不谢”等问题。
加强宣传和技术指导
通知要求,市、区县农业技术推广部门要通过印发告知书、开展技术培训、组织科技人员深入田间等多种形式,指导种植户使用“三证”(质量标准证明、产品登记证、生产许可证)齐全、生产上可以使用的植物生长调节剂。针对不同作物品种正确选用植物生长调节剂,严格各类植物生长调节剂的使用范围、使用浓度、使用次数、使用时期及安全间隔期。
明确执法检查重点
通知明确,检查的重点是假证、冒证、套证生产与经营行为,非法添加未登记成分及产品标签不合格等违法行为,以及对种植户超范围、超剂量使用植物生长调节剂和未执行安全间隔期等行为。对“三证”不齐或标识不清的植物生长调节剂产品,坚决予以取缔。
产品抽查标签合格率95.7%
近期,市农委已抽查了全市180多家农资经营门店,检查到46个植物生长调节剂产品,品种有氯吡脲、乙烯利等20多种。经农药电子手册查询比对,其中标签合格产品44个,合格率为95.7%。不合格产品2个,分别是上海基隆精细化工厂生产的2-4-D植物生长调节剂(查无此证和此厂),重庆双丰农药有限公司生产的2%稳果灵水剂(标签不合格)。已责令下架停止销售,并作进一步调查处理。对部分水溶性肥料产品说明书中,非法标称具有调节植物生长效果的产品,作进一步抽样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