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提升生态岛建设整体水平和内涵

产生日期:2010-11-01 06:00      来源: D--东方网 崇明县委宣传部

  10月29日下午,崇明国家生态县创建工作通过市(省)级考核。经评定,5项国家生态县的基本要求和22项考核指标达标,崇明已具备向环境保护部申请国家级生态县验收条件。

  县委书记彭沉雷,县委副书记、县长赵奇,县委常委、副县长张国坤出席会议。

  由市环保局局长张全,副局长方芳等领导专家组成的考核组实地踏勘了上海富民养猪场、竖新镇大东村机械化还田现场等地,就本县生态环境建设、污染综合防治和现代生态农业建设等进行验收,同时审核了创建工作技术报告和相关档案基础资料,并听取张国坤所作的《崇明国家生态县创建工作市级验收会工作报告》。

  崇明自2007年开展国家生态县创建工作以来,立足现代化生态岛建设大局,大力推进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工作,在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和市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生态县建设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近年来,崇明先后建成城桥、堡镇、新河、长兴4座城镇污水处理厂和11个集镇小型生活污水处理站,城镇污水处理率达82.8%,全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扎实推进节能减排工作,目前万元增加值综合能耗下降至0.642吨标准煤/万元,提前完成“十一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森林覆盖率20.78%,并于2009年顺利通过“全国绿化模范县”市级验收;积极争取政策支持,提升农业生产水平,三年建成设施菜田和设施粮田50.2万亩、60个标准化示范基地,全县主要农产品中有机、绿色及无公害产品种植面积达75%;现代化特色农业、海洋装备制造业和低碳服务业框架初步形成,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抓住隧桥通车和世博盛会契机,合理规划旅游资源,大力发展农业特色旅游、生态绿色旅游;前卫村创建成为国家级生态村,瀛东村、双津村创建成上海市生态村,3个乡镇达到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建设标准,12个镇通过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市级验收。

  考核组认为,崇明县委、县政府把创建国家生态县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抓手,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出发,在创建国家生态县工作中全面深入、措施得力、成效显著,各项基本条件和建设指标基本达到国家生态县的考核要求,一致同意通过市(省)级考核。考核组同时建议,崇明开展生态岛建设,要努力建立低碳型的经济发展和社会消费模式,深入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依托科技创新,推行循环经济,发展低碳型的生态产业,有效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和碳排放强度;进一步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污染综合防治水平,统筹城乡环境保护工作,不断改善区域环境面貌,提高环境质量。进一步广泛开展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升群众的环境意识和生态环境建设公众参与度。

  县委书记彭沉雷代表县委、县政府对市环保局专家考核组的大力支持和有力指导表示衷心感谢。彭沉雷就下一步国家生态县创建工作提出要求。他指出,要查遗补缺,进一步完善档案资料等各项基础工作;要以《生态岛建设纲要》为抓手,加快饮用水源、污水纳管管网等基础设施的建设,确保市民饮水安全;要进一步加快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民生改善,以长兴海洋装备岛产业为引擎支撑,崇明本岛大力发展高效生态农业,陈家镇地区以服务业为龙头,全面提升生态岛建设整体水平和内涵;要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使各项工作上一个新台阶,使人民群众真正共享发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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