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新区提出浦东农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实现翻番的倍增计划
产生日期:2010-09-03 03:30 来源: 上海市农委办公室
8月26日下午,上海浦东新区召开促进农民增收现场会。市委副秘书长、浦东新区区长姜樑,市委农办、市农委主任孙雷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区委副书记张才莲主持,副区长陆鸣作促进农民增收工作报告。来自浦东新区各相关部门和各镇、村、涉农企业等负责人共700多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推出了浦东新区为确保“十二五”期间浦东农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实现翻一番的倍增计划目标任务而研究制定的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的政策保障措施。这些政策措施包括对直接和间接从事农业生产领域的浦东户籍农民实行务农政策补贴;每年发布一次全区农村土地承包流转指导价,给予土地承包流转补贴;对村级组织给予运行费用政策补贴,主要用于农村集体土地承包及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的深化改革,以及农民增收倍增计划的落实、新农村建设方面的管理服务等事项;对各类涉农企业及涉农经济组织(包括专业合作社)吸纳浦东农村户籍农民就业,给予小城镇社会保险解缴补贴及就业奖励;对农产品营销体系及品牌建设也给予相应补贴。这些政策措施对浦东原有的支农惠农政策体系作了进一步的创新和完善,明确“十二五”期间政策的扶持对象和覆盖范围,为促进浦东农民收入倍增提供政策保障。
按照会议要求,上述政策措施从今年8月份起,从镇村、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务农农民等几个层面,分六个类型,先行在浦东部分镇、村和涉农企业、涉农经济组织,按照政策宣传到户、公开公示到组、资金兑付到人、账册建立到户的工作要求,进行政策试点探索。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2011年1月起在全区范围内推广和全面实施。
会上,姜樑同志强调,浦东出台上述政策措施目的是发挥政策撬动作用,调动各方面积极性,通过增加农民转移性收入,带动农民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经营性收入等收入的增长。促进农民增收工作,一是要做好典型引路、先试后行;二是要明确责任,一级抓一级;三是要抓好考核,采取试点单位农户“一户一册”的办法,检验政策效应和试点单位工作成效。
孙雷同志对浦东出台促进农民增收新政策措施给予高度肯定,并希望浦东在政策试点期间及时总结经验,为全市在“十二五”期间大幅度提高农民收入提供经验作出示范。
陆鸣同志对浦东促进农民增收工作进行了全面布置。强调要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上下联动、分层负责的要求,推进促进农民增收工作,并提出“种、养、工、转、租、改、连、补”促进农民增收“八字诀”。一是以市场为导向,转变和调整种养结构,以组织化为载体,带动农业集约化、产业化。二是在不改变土地性质、用途和农民权益的前提下,按照依法有偿原则,大力推进农民承包土地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并鼓励浦东农民开展异地种养。三是大力开展职业培训促进农民就业,进一步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四是鼓励包括涉农企业及合作经济组织在内的二、三产业吸纳浦东户籍农村劳动力就业,实现农民就近就地就行业就业。五是鼓励和帮助农民利用原有的、多余的房屋出租,增加财产性收入。六是推进农村集体经济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农村宅基地置换探索,增加农民集体经济股权收益。七是推进“接二连三”,加强一、二、三产融合,延伸农业产业链,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和流通业、旅游农业,增加农产品附加值。八是按照“区出大头,镇配套”的原则,增加区镇政府补贴投入,解决农民转移性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