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郊今年农民宅基地置换试点前期工作开始启动

产生日期:2010-03-25 02:13      来源: 上海市农委

  3月19日下午,上海市推进农民宅基地转换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推进办)副主任陈洪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各区县农民宅基地置换试点工作进展情况。

  会上,各区县推进办就试点工作推进计划和设想作了汇报交流。市政府2月22日召开农民宅基地置换试点工作会议后,各区县充分认识到农民宅基地置换工作在促进本区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农村城镇化进程、保障农民合法权益、集约节约使用土地等方面的重大意义,积极开展准备工作。

  第一,各区县建立试点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制度,下设办公室并明确了工作牵头部门。嘉定区、金山区由区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分管区长为副组长;奉贤区、松江区、闵行区、青浦区和崇明县由分管区长担任组长、工作牵头部门主要领导为副组长。浦东新区和宝山区正在积极筹备工作机构。

  第二,各区县认真学习《本市实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推进农民宅基地置换试点工作若干意见》及相关配套政策文件,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工作人员到嘉定外冈镇等第一轮宅基地置换试点进行考察学习。

  第三,各区县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调查摸底,选择符合条件的区域并着手方案编制。嘉定区外冈、徐行、菊园、南翔四镇已经初步完成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方案编制;闵行区浦江镇、松江区佘山镇、金山区枫泾镇、青浦区赵巷镇、浦东新区航头镇、崇明县长兴镇等16个镇被各自区县初步确定为试点并提出了工作推进的时间节点,目前正在作进一步比较和论证。

  陈洪凡同志对各区县贯彻落实市试点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开展前期工作所取得的成效表示充分肯定。他指出,顺利推进农民宅基地置换试点,关键要领会市领导在市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孙雷主任提出的三条工作底线,即确保尊重农民意愿和合法权益、确保资金平衡、确保土地复垦。他对下阶段工作提出五个方面的要求。

  一是各区县要在现有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做好调查摸底,特别是要充分了解和尊重农民意愿。对初步选取的试点,要在锁定拆旧区和建新区的前提下,进行土地指标和建设资金等方面的平衡测算,以此作为决策依据,正式确定试点区域。

  二是正式确定试点后,按照“一次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以镇为单位,在符合区域土地利用整体规划和建设开发规划的前提下,研究制定并上报相关规划和工作方案。

  三是各区县要在成立联席会议并明确牵头部门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责任,协调好相互之间的关系。要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全力以赴,指定专人负责,确保与市推进办之间及时、有效的沟通。

  四是各区县要在市相关支持政策的基础上,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区县的实施办法,叠加支持开展农民宅基地置换工作的优惠政策。

  五是各区县正式确定并且上报试点名单后,推进办将组织开展业务培训,规范、指导和帮助试点镇掌握相关政策,编制规划和工作方案。

  会上还就《关于贯彻〈本市实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推进农民宅基地置换试点工作若干意见〉的实施办法》的制定和修改情况向区县推进办作了解读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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