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梅山猪、枫泾猪、沙乌头猪和浦东白猪地方标准正式发布

产生日期:2010-03-12 02:29      来源: 上海市农委


  近日,由上海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海生猪业行业协会和相关地方猪种原种场共同起草修订的上海市地方标准《梅山猪》(DB31/T18-2010)、《枫泾猪》(DB31/T19-2010)、《沙乌头猪》(DB31/T20-2010)和《浦东白猪》(DB31/T21-2010),经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查批准正式发布,将从2010年6月1日起实施。

  上海是我国畜禽遗传资源较为丰富的地区之一,地方优良猪种有梅山猪、枫泾猪、沙乌头猪和浦东白猪。其中梅山猪和浦东白猪被国家农业部列为国家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枫泾猪和沙乌头猪被列为上海市地方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这些地方优良猪种具有性成熟早、繁殖力高、母性好、肉质鲜美、杂交优势明显等特点。

  为做好品种保护工作,本市于1998年分别制定了相应的地方标准。随着种猪饲养方式和饲料配方的改进,地方猪种部分生产性能发生变化;生产工艺和测定技术的更新,使地方猪种性能测定时间和方法也随之改变;再加上本市持续加大了地方品种保护利用和种猪生产管理的力度,种猪选育要求进一步提高,相关的优良种猪登记、种质评估等工作也对品种标准提出新的要求。原“标准”的内容、参数已与当前生产实际不相适应。本次对原“标准”的修订以及新标准的发布实施,将明确4个地方猪种的选育方向,提高生产技术水平,有助于保种工作的顺利进行并为地方猪种开发利用打下基础。

  新颁布的标准实施后,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将积极组织开展对标准的宣传和培训工作。同时,在本市优良种猪登记和种猪生产经营管理等工作中充分应用标准技术内容,推动地方猪种的遗传改良和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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