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经济“综合征”如何治

产生日期:2010-01-20 03:19      来源: 解放日报

  最近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村是农村基础之基础。实践证明,村级集体经济壮大与否,对于确保村级组织正常运行,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维护农民基本利益,提高村民幸福指数,确保农村社会稳定,都有密切关系。
  夯实村级集体经济基础,深化村级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是重要一环。村级集体资产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共同财富,也是确保村级组织基本运行经费的重要保证。目前,村级可支配收入主要来源于集体资产经营性收入、财政转移支付和招商引资奖励等。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面临三大矛盾:一是由于区域资源和存量资产的差异,村集体经济发展差距大,村级集体资产经营性收入增长缓慢,有的呈下降趋势。以上海郊区为例,2008年,全市村均可支配收入331万元,其中近郊闵行、嘉定、浦东新区、宝山4区村均687万元,其他中远郊6个区县村均117万元,最低的崇明县村均可支配收入为83万元。郊区有部分村集体资产为“零收益”。
  二是村级组织基本运转经费中,相当一部分是村集体经济替代了公共财政,使村集体经济长期处于收支紧绷的状态,有的甚至出现收不抵支的现象。据统计,2008年上海郊区村级组织基本运转经费总支出达38亿元,村均221万元,其中公共事业、社区服务、村民福利等支出呈刚性增长趋势,村级集体经济缺乏积累机制和可持续发展机制。
  三是村级集体经济至今沿袭着非独立法人的管理体制,共同共有的虚置集体经济事实上成为少数村干部管理支配的经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难以从根本上行使所有者权利和共享集体经济成果,使村级集体经济难以形成内生发展动力和对外部资金、资源等市场要素的吸纳能力。
  根治这种村级经济 “综合征”,根本之策是实行产权制度改革,即把传统的“共同共有”的集体经济组织改造成为 “按份共有”的村社区股份合作制经济组织。从上海郊区已经改制的有关村看,主要办法是对村集体经营性资产,留出一定比例的集体股,其余按农龄量化到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组成村社区股份合作社,并实行工商登记,取得法人地位。通过产权制度改革,创新管理体制和发展机制,建立村收支预决算制度,财务规范化管理制度,集体资产公开、公正的租赁、转让、拍卖等市场化经营制度,村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制度,集体经济审计监督制度、集体经济收益按股分配制度等,有效地赋予了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参与权、知情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不仅“亮了集体家底、还了干部清白”,而且使农民变股民,增加了农民财产性收入。改制后的集体经济组织,建立现代企业法人制度,独立地走向市场,在经营集体资产、投融资、对外合作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作者:顾吾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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