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放宽“农家乐”市场准入条件
产生日期:2009-07-10 02:57 来源: 新华社
新华社信息上海7月10日电(记者李荣)记者从上海市推进农业旅游工作现场会了解到,上海市政府相关部门已联合出台政策意见,放宽“农家乐”等农业旅游项目的市场准入条件,给予农业旅游经营活动税收优惠,加强对农业旅游经营活动的金融服务。
据这一政策意见,上海放宽“农家乐”等农业旅游项目的市场准入条件,允许将农家乐、休闲观光、观光旅游、生态农业等作为农家乐行业名称。农民利用自有宅基地作为农家乐经营场所的,由当地村民委员会出具证明;利用农村非居住用房的且无房屋产权证明的,由当地区县政府或其授权部门出具证明文件。农民、企业和其他组织可分别以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旅游)合作社、公司等多种组织形式从事农家乐经营活动。
据了解,在上海,经过区和区级以上政府批准建设的农业旅游项目,其经营主体在取得必要合法经营许可后,从事的农产品经营项目可按规定享受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对企业和个人将自产农产品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对个人从事农产品经销业务、取得农产品销售收入、每月低于5000元的,免征增值税。对个人从事农家乐接待服务取得的餐饮、住宿、景点门票等收入每月低于5000元的,免征营业税。
对农家乐等农业旅游经营活动的金融服务也将加强。对经评定为市级守信农民专业(旅游)合作社的,可享受30万元以下贷款免担保、3个工作日内完成放贷审批手续的优惠。根据农民专业(旅游)合作社的特点,积极探索开发保险产品,加强农业旅游观光、体验等各类保险服务,增强农民专业(旅游)合作社的综合发展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此外,上海还将支持农业旅游景点开设田头超市、农产品和地方旅游纪念品购物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