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农作物品种审定工作规范有序

产生日期:2007-06-21 03:27      来源: 上海市农委办公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农业部《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充分酝酿并经市农委批准,上海市第五届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成立大会,于5月30日,在市农技中心召开。上海市农委副主任、市第五届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主任施兴忠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对第四届农作物品种审定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一是品种审定工作有力地促进了良种推广。五年来,通过市审定品种87个,认定蔬菜、瓜果、食用菌、果树等作物品种218个。许多审定的品种已经成为本市主栽品种,如晚粳新品种秀水110、嘉花1号累计推广350万亩;双低油菜新品种沪油15本市推广250万亩,江浙等省推广种植2600万亩。同时,认定了一批本市新育成的番茄、茄子、辣椒、花菜、西瓜等作物品种,还引进了一大批特色西瓜、蔬菜品种。二是农作物品种管理逐步走上规范化、科学化轨道。按照建设新型种业体系、加强农作物品种管理的要求,先后制定完善了《上海市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上海市非主要农作物品种认定暂行规定》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第四届市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还帮助市种子管理总站,开展非主要农作物品种认定工作, 成立了非主要农作物品种认定专家库,为本市非主要农作物品种审(认)定工作更趋规范化、科学化创造了条件。三是品种审定工作质量和水平有了较大提高。五年来,审定品种作物种类在原来水稻、小麦、油菜的基础上,增加了鲜食玉米、鲜食大豆。根据生态区域代表性和相对集中的原则,对水稻、油菜、鲜食玉米、鲜食大豆品种区试点作了部分调整,使品种审定作物和试验点设置更趋合理。同时,加强了审定技术培训,提高了品种审定人员专业知识、操作技术和综合素质,严格按照技术规程要求操作,努力确保品种审定结果的客观、公正、准确。

    施兴忠同志在讲话中指出,我市品种管理工作水平虽然有了较大提高,但也应看到存在的不足:一是品种评价体系建设仍滞后于生产,未健全。二是品种审定投入严重不足, 品种审定硬件和软件建设未能达到要求。三是规范化建设不够,品种审定的质量考核与管理体系有待完善和改进。

    施兴忠同志强调,农作物品种审定工作应按照发展高效生态农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建设科学、公正、规范的品种审定体系,建好管好品种区试、提高品种审定质量。重点抓好四方面工作:

    一是制定和完善技术操作规程与品种审定标准。根据《上海市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和《上海市农作物品种试验管理办法》,加快制订水稻、油菜、鲜食玉米品种区域试验和生产试验技术操作规程,修改完善已有品种审定标准,并根据科学、严谨、细化要求,严格按技术规范组织品种审定工作,加强对品种审定工作规范和技术操作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二是加强技术培训和经验交流,进一步提高品种审定质量。要通过考察交流,学习好的经验,不断提高品种审定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同时,组织专家进行实地指导,积极应用先进技术和手段,进一步提高品种审定质量。

    三是合理布局品种区试站点,建好管好用好品种区试点。区县农业部门和种子管理部门要根据品种区试工作需要配备相应技术人员,保障工作经费,确保品种区试工作的质量。

    四是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要,拓展审定和认定作物种类。在做好现有农作物品种审(认)定工作的同时,要根据高效生态农业发展方向,拓宽审定和认定作物种类,加强优质高效和保障粮食安全的农作物品种审定工作。加强非主要农作物品种认定与管理,切实把好品种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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