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农村公共卫生服务 上海出台“定向培养乡村医生”政策
产生日期:2006-11-03 06:40 来源: 上海市农委办公室
上海市卫生局、市农委等四部门近日联合出台《关于加强本市乡村医生培养的通知》,从2007年起连续5年定向培养乡村医生,以切实提高乡村医生的素质,加快乡村医生队伍建设,解决乡村医生后继乏人问题。
定向培养乡村医生采用定点招生、定向培养的方式。本市郊区应届高中毕业生或"三校生"参加高校统一入学考试后,由定点培养的普通高等医学院(校)择优录取参加临床医学(专科)学习,学制三年。培养对象可按规定享受高职在校生助学政策。"低保"家庭中的培养对象,可由其户籍所在区县或乡镇政府给予适当的生活补助。定向培养乡村医生与所在乡镇政府签订培养协议,毕业后回原乡镇担任乡村医生工作,可参加医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医师执业证书》。5年内每年定向培养100-300名。
"乡村医生是村级卫生机构中的主要力量"。随着郊区社会经济的发展,农村对医疗卫生的需求不断提高,党和政府对解决"三农"问题不断深入,妥善解决乡村医生问题势在必行,它对巩固和完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强化农村公共卫生工作的新要求有着密切关系。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郊区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对此作出了相应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