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0835号提案的答复

产生日期:2024-05-30      来源: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农工党界别:

  贵界别提出的“关于推动新型农业法治人才发展的提案”收悉,经商市教育委员会,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本市围绕以建设与乡村振兴发展新阶段相适应的人才队伍为主线,持续营造“近悦远来”的氛围,着力打造乡村振兴人才集聚新高地,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人才保障。在推动农业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方面:

  一是强化农业法治人才制度支撑。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过《上海市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并于2022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其中,根据党中央决策、市委部署和上位法,设置“人才支撑”专章(第七章),对人才振兴项目、人才培养、人才引进、人才交流、干部队伍建设、人才评价与激励等举措作出规定。市委在2021年印发《新时代上海法治人才培养规划(2021-2025),明确了11项推进农业农村系统法治人才培养的具体工作任务。我委根据《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培训办法(试行)》和《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农业行政执法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制定了《上海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培训方案(2023-2025)》,明确了本市农业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的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培训重点和基本培训方式。

  二是持续完善农业行政法律体系。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和文件动态清理评估机制,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内容与法律法规、政策相协调。2023年,我委评估清理了9件地方性法规、11件市政府规章、5件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43件我委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市人大、市司法局根据我委建议,1件地方性法规(《上海市促进家庭农场发展条例》)、1件市政府规章(《上海市食用农产品监管管理暂行办法》)已进入修订(废止)程序。

  三是加强农业行政执法能力培训。发挥相关高校专业优势,加强与各级农业农村委协同合作,开展上海市农业农村系统法治培训和农业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培训等。如,上海海洋大学承办2023年度上海市渔业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能力提升培训班。根据农业行政执法实际需要,组织开展综合类和专业类培训,综合类培训在开展公共法律知识培训的同时加强农业行政执法程序及文书制作培训;专业类培训结合农业行业特点,聚焦群众最关心的领域,加强培训的专业化、精细化、标准化。2023年,举办2期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培训班,1期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专题培训。另针对监管中的热点难点,举办宅基地、动物卫生等专项培训,组织基础执法培训下基层服务行动。各类培训基本覆盖所有区级执法人员。

  四是创新农业执法人员素养提升方式。2023年,开展3次诉讼旁听活动,根据不同的案件,有针对性地组织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执法等负责人员参与,并在我委为被告的行政诉讼中开展机关负责人出庭、旁听与讲评“三合一”活动。在6月5日世界环境日,支持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公诉现场”直播节目(非法捕捞案),以案释法,组织行业管理人员、行政执法人员深入了解刑事审判过程,有利于后续落实行刑衔接相关制度。联合相关高校和市级法治机构,举办农业农村系统法治培训班,提高农业农村系统干部的法治素养和专业水平。

  五是加强农业执法办案“大练兵”。利用已经建成的“长江禁渔智能管控系统”,开展多次长江禁捕实战演练和劳动技能竞赛,围绕“人防+技防”,持续提升“实战能力”。举办上海市长江禁渔执法知识竞赛,检验本市农业综合执法人员的渔业法律知识储备和渔政执法业务水平,遴选出优秀执法人员参加全国竞赛,获全国竞赛三等奖。常态化开展案卷评查和典型案例评选活动。通过市和相关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办案案卷质量评比,对具有典型推广价值的规范执法方式、具有代表性的执法问题及时进行总结,对评查中发现的违法或不当行政处罚行为,及时纠正。积极参与“上海市法治建设优秀案例”和“年度行政执法指导案例”评选,以案释法,推动本市农业农村领域“严格执法、全民守法”。

  六是加强相关学科专业和课程建设。支持上海海洋大学等涉农高校设置法学一级学科硕士点,创建海洋文化与法律学院,就渔业执法等农业农村法治相关领域开展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开设“渔业法规与渔政管理”等农业农村法治相关课程,结合高校优势培养农业农村法治方面的专业人才。

  七是加强相关实践和就业引导。支持高校开展相关助力乡村法治实践活动,如,华东政法大学与松江区佘山镇新宅村深化结对共建,建设“民主法治示范村”,开展法治教育培训,提升乡村法治水平;上海政法学院以“后小康时代的美好生活向往——基于脱贫家庭的实证研究”为主题,组建“百人访百村”社会实践团队,发动青年大学生走进脱贫乡村,助力乡村振兴等。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围绕本市率先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发展目标,紧抓人才工作由“抓条线”向“统条块”转变特征,加强顶层设计,研究制定本市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相关政策措施,围绕抓好农业科技创新、乡村产业发展和乡村建设治理等重点人才队伍建设,整体推进本市乡村人才队伍建设。在新型农业法治人才发展方面:一是优化相关政策制度。国务院办公厅2023年发布了《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上海市配套出台了贯彻落实方案,其中对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等做了具体的规定,我委将研究制定本市农业农村系统落实两个文件的具体方案。另根据市委依法治市委要求,常态化推进法规规章评估清理。二是提升培育质量。统筹培训计划,科学安排培训内容,重点针对涉农法律法规和新法新规开展培训,加强跨行业跨领域培训,并将培训计划下发到各涉农区。进一步鼓励和支持高校加强农业农村法治相关专业和课程建设,加强相关实践活动和就业引导,提高农业农村法治人才培养质量。同时,加强职业道德培养,发扬敢于动真碰硬、开拓进取的工作作风,弘扬爱岗敬业、忠于职守、秉公执法的精神,鼓励柔性执法,杜绝作风粗暴,做到“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着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

  感谢贵界别对本市“三农”工作的关心,希望贵界别继续对本市“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年5月13日

  联系人姓名:章慧                    联系电话:23119647

  联系地址:大沽路100号                       邮政编码:20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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