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0668号提案的答复

产生日期:2023-06-15 15:33      来源: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顾慧华等委员提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女性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十三五”期间,上海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人才规模总体平稳,知识结构、技能结构不断优化,人才政策不断完善,激励和保障体系不断健全,成长环境不断改善,人才对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农业产业发展、农村社会治理等方面的带动作用不断凸显。女性在上海农业农村人才队伍中起到重要作用,经统计,2015年至2021年各区认定的25376名新型职业农民中女性有9140名,占比36.02%,以农业经理人为代表的374名经营主体带头人中,女性116人占31.01%,女性群体占比均达三分之一以上。

二、主要做法

近年来,我们围绕加强农村女性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方面,主要开展以下3方面工作:

(一)着力搭建女性人才交流平台。会同市妇联共同支持引导筹办上海乡村振兴女性人才促进会,搭建女性人才团结交流、互助合作的重要平台。上海市妇联联合市教委、市人社局制定《关于促进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若干意见》,实施农村女性人才“归燕计划”,深入推进乡村振兴巾帼行动。

(二)激发女性创新创业活力。2021年联合市妇联举办了第五届上海市农村创业创新大赛。共21名初创组选手和13名成长组选手进入决赛。举办了第五届上海市农村创业创新大赛决赛。推介了初创组、成长组共计4名选手参加全国半决赛,2人成功入围决赛。农村创业创新大赛已发展成为“三农”成果展示平台、创意比拼擂台、励志故事讲台,得到了社会各方越来越多的关注。2022年,继续和团市委、市妇联等联合举办上海市农村创业创新大赛,推介四位初创组、成长组一等奖选手代表上海参加全国半决赛、决赛,以农村创业创新大赛为“三农”成果展示平台、创意比拼擂台、励志故事讲台,不断培育“新农人”、孵化“新业态”。

(三)开展女性农业农村人才培训。近年来,分别会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委党校等单位联合举办多期“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研修班”、“农业高级专家研修班”,持续开展涵盖电子商务农业领域应用等内容的农村女带头人和高素质女农人培训。

(四)提高女性人才社会保障。近年来,结合国家和本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本市不断完善农村养老保障体系建设,稳步提高农村养老保障待遇水平,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努力增加农村居民获得感。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调整与职工养老保险养老金调整同步实施,增长比例略高于职保。目前,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含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达到1300元,稳居全国最高水平。2017年起本市还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一次性节日补助机制,目前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400元。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女性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具有很强的政策参考价值。我们将充分吸纳你们提出的建议,进一步转变成今后工作的具体政策和举措,全面加强农业农村女性人才队伍建设,着力破解女性人才发展瓶颈问题,努力做好女性人才引进培养、支持保障等工作,充分调动女性人才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激活乡村振兴巾帼动力,为全市“三农”工作发展提供女性人才保障。

(一)牢固树立大人才观。以开放的姿态走出去,主动对接中央在沪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主动对接国际国内知名农业高科技企业在沪机构,研究建立农业领域各行业、各学科、各专业的高层次女性专家人才库。围绕“人才+科技+产业”核心驱动力叠加,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吸引女性高端人才集聚。

(二)发展壮大农业农村女性人才队伍。一是合理设定基层事业单位进入门槛,事业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设置符合女性岗位特点的公开招聘资格条件,有针对性地开展女性人才招录。二是积极协助推进相关政策出台。吸纳农业类高校毕业生和“三支一扶”女性大学生充实基层人才队伍,基层事业单位招聘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紧缺急需的女性专业人才,可采取直接考察的方式。三是积极构建区校、区院合作培养平台。引入市农科院、在沪高校的优势资源,融入到女性人才队伍、女性新农人的教育培训全过程。

(三)建设完善女性人才培养体系。一是积极开展新型女性职业农民培训。依托本市丰富的教育资源,积极鼓励女性职业农民通过弹性学制接受中高等农业职业教育,努力提高其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积极推广农民田间学校培训模式,与有优势项目的农业专业合作社结对拉手,提升培训实效。二是加快培育塑造高素质的女性生产经营人才队伍。利用3年时间,对纳入名录的家庭农场主开展轮训,提升女性农业生产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三是开展女性职业技能人才培养。依托上海市农业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进一步细化完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项目,大力培养女性“首席技师”,搭建女性“技能培训、等级认定、政策激励”等技能提升平台,构建乡村人才振兴“能工巧匠培养模式”的新高地。

(四)提高福利待遇吸引女性人才。一是完善女性人才激励保障体系。完善女性人才以知识、技术、管理、技能等生产要素实行分配的办法,健全分配激励机制,进一步激发女性人才创新动力。二是积极做好女性特殊服务与保障。为缓解女性在家庭中身份引起的“家庭-工作”焦虑情绪等,组织专门针对女农人的心理疏导培训等,关注女性人才身心健康。

(五)营造良性农业女性人才发展环境。一是提高农业农村女性人才地位与话语权。依托融媒体平台,多渠道开展农业农村女性人才宣传报道,积极宣传女性杰出人物和典型事迹,逐步增加重要部门女性人才人数与比例,提高女性人才的话语权。二是为女性人才提供更多的资源对接,积极帮助巾帼新农人创新创业群体拓宽发展渠道,助力女性人才长远发展。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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