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0913号提案的答复

产生日期:2023-06-07 09:23      来源: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黄勇平等委员提出“关于提升乡村振兴示范村示范功能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推进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是本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围绕“乡村是不可替代的宝贵稀缺资源,是未来上海提升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的战略空间”的目标定位,2018年以来本市持续推进了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全市共计5批次、112个村先后列入创建计划,截至2022年底,全市已建成90个乡村振兴示范村。提案关于提升乡村振兴示范村示范功能的建议,对促进本市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推动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盘活乡村要素资源等方面提供了非常有益的参考。提案中提出的“乡村产业人才需求和实际情况不匹配”、“乡村企业抗风险低”和“乡村生态承载力与日益增长的旅游需求兼顾的难题”等三个方面问题,在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过程中确实存在。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已落实以下措施:

一、注重高素质农民培训培养。一是有序开展农民培训。乡村振兴,产业是基础,人才是关键。我市以培育质量效果提升为关键,以选育用一体化培育为路径,培训与教育并举,加快培养农业农村现代化亟需的高素质农民,为全面推进我市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人才保障。2022年全市完成培育高素质农民2612人,学员参与在线评价率达到90%以上,综合满意度达到99%以上。二是创新培训形式。组织实施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全市遴选了51名培育对象,为每一位培育对象量身定制了“一人一策”培育方案。成立以市农科院、市农技中心产业领衔专家为主体,高校、企业等相关领域专家共同参与的上海头雁项目专家导师团。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管理、农产品品牌建设与市场营销”为主题,扎实推进农业经理人培育项目,加强对企业品牌战略、规划设计和人才资源管理培养。联合团市委举办高素质青年农民市级示范班和区级精英班,通过培训,使青年农民把培训成果运用到工作实践中,更好地展现乡村振兴青年力量和风采。另外会同市妇联、各涉农区等相关部门,开展线上线下多种形式的培训和教学。

二、加大对乡村企业的政策支持力度。切实为涉农企业等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贴心、高效的政务服务,统筹财政、金融支持农业经营主体相关政策,进一步加大政策供给,助推涉农企业做大做强,高质量发展。一是财政金融政策积极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发展。加大农业信贷担保力度,协调在沪商业银行开辟农业信贷绿色通道,着力解决经营主体“融资难、融资繁”的问题,实现农业信贷扩面增量,不断创新和提升金融服务。加大农业保险财政补贴力度。出台新一轮保险方案,完善相关保险条款,提高保障程度和理赔水平。二是协调市相关部门,着力加强乡村振兴制度供给。民宿发展、规划土地支持政策相继发布,困扰乡村发展的难点问题有了解决通道。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上海乡村民宿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引导各涉农区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在乡村振兴示范村、规划确定的保留村、乡村旅游重点村等区域集聚发展,强化集聚效应。同时市级发布《关于上海市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加强规划资源管理的实施意见》,对规划确定的占地小于100平方米的厕所、供电、供气、通讯、垃圾储运、污水处理等零星小微公共服务设施,可以按照原地类管理,免于办理用地手续。各涉农区低效建设用地减量化目标指标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重点向乡村产业等倾斜,确保乡村振兴项目用地需求,乡村振兴示范村产业项目使用新增建设用地不能为零,已纳入2023年乡村振兴重点任务,实施“挂图作战”。

三、做强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按照国家关于深化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大力发展乡村旅游的工作部署,加大以休闲农业、特色镇村、乡村民宿等为代表的乡村旅游资源开发力度,促进乡村地区,特别是乡村振兴示范村产业转型升级、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一是开展乡村旅游村申报推介。配合市文化旅游局动员、辅导文旅资源比较集聚的村,创建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乡)。截至目前,上海共有5个全国乡村旅游重点镇(乡)、27个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其中22个村为乡村振兴示范村。2023年3月份,全市公布第一批51个上海市级乡村旅游重点村,其中有40个村为乡村振兴示范村,符合文旅发展方向、资源开发建设水平高、具有典型示范引领作用。二是开展中国美丽休闲乡村申报推介。金山吕巷镇和平村、青浦练塘镇徐练村、浦东新场镇新南村、崇明三星镇新安村等4个乡村振兴示范村成功入选2022年中国美丽休闲乡村。截至2022年底,全市有22个乡村振兴示范村入选中国美丽休闲乡村,14个乡村振兴示范村获批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三是举办美丽乡村休闲旅游行推介。联合市文化旅游局、上海广播电台、东方网等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2022年开展了3次精品线路推介活动,发布18条美丽乡村休闲旅游行精品线路。全年新增纳入统计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景区(景点)62家,总数达575家,接待量1650余万人次。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落实市级层面相关政策举措,加快乡村振兴示范村人才、文旅、民宿业发展,加大资源要素整合聚焦力度,着重提升乡村示范村示范功能。一是坚持标准引领。积极引导各涉农区充分运用好《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指南》(DB31/T 1109-2022)和《关于进一步提升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水平的若干措施》,按照乡村规划、村庄定位,做强乡村产业,注重发挥集体和各类市场主体作用,坚持全流程管理,有序推进建设,完善公共基础设施配套,提升示范村建设水平和能级。二是适时做好示范村旅游资源推介。结合上海旅游节、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线路推介活动,推介乡村振兴示范村优质乡村旅游(民宿)资源,吸引更多市民游客休闲度假。同时考虑乡村生态承载力,加大对全市已建成261个美丽乡村示范村宣传力度,把更多的美丽乡村推介给市民。三是进一步强化乡村产业人才队伍建设。继续实施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等专项计划,培养乡村振兴拔尖人才和优秀青年人才,吸引具有国际视野的农业科技和产业带头人从事农业农村发展建设。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为重点,加强高素质农民培育。健全城市专业技术人才定期服务乡村激励机制。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年5月11日

标签:

分享到:

字体: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