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0551号提案的答复

产生日期:2023-06-07 09:31      来源: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顾右委员提出“关于上海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推进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是本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收到您的提案后,我委高度重视,会同市规划资源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提案进行了研究。我们认为,您反映的情况确实客观存在,我们将在既有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措施。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围绕“乡村是不可替代的宝贵稀缺资源,是未来上海提升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的战略空间”的目标定位,2018年以来本市持续推进了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全市共计5批次、112个村先后列入创建计划,截至2022年底,全市已建成90个乡村振兴示范村。

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内容涵盖产业发展、风貌提升、设施完善、乡村治理等各个方面,以形成综合示范效应,为全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有益经验。为了保障资源要素的有效投入,加大示范村建设推进力度和质量,我们已从三方面开展工作。

一、坚持规划引领,把好村庄设计关。一是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各涉农区于2019年完成了村庄布局规划、郊野单元村庄规划编制,并完成区政府审批工作,明确了各乡镇保留(保护)村、撤并村的用地边界和规模,落实了农民相对集中居住涉及的规划安置空间、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和产业用地空间,为乡村振兴示范村开展建设用地、基本农田、生态用地等各类空间布局提供了规划支撑。二是示范村坚持策划、规划、设计、施工的原则,要求高水平、高标准开展村庄设计,市级编印《上海市村庄设计导则》和《上海乡村振兴设计师手册》,引导示范村建设从手册中选择有质量保证的设计单位,同时村庄设计成果由市区规划资源部门牵头会审,会审不通过的中止示范村建设计划。通过村庄设计加强整体风貌塑造,保护乡村特色肌理,构建以人为本的乡村社区生活圈。

二、坚持产业优先,强化基础设施建设。一是示范村建设将推进产业兴旺作为首要任务,将市场主体参与作为根本路径,着重做好产业这篇大文章。近年来,示范村产业日益丰富,稻米、花卉等农业特色产业不断发展壮大,民宿、文体、康养等新产业新业态不断涌现,引入各类市场主体700多个,唤醒乡村沉睡资源,串联自然资源、农业资源和文化资源,实现产业链拓展和延伸,让资源变资产,体现乡村经济价值。二是示范村公共基础设施不断完备。2022年,乡村振兴示范村“四好农村路”建成55.4公里,村内道路达标改造113.5公里;全面完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新增湿垃圾就地处理设施19套;新建改建文化、卫生、办宴等各类公共服务设施4.3万平方米,建成综合性为老服务设施24个,各村均形成相对完善的基本养老服务网络。80%以上的村医疗卫生服务都进行了提升改造,能够满足村民基本公共医疗服务需求。村内一网通办试点终端服务下沉村部服务大厅,村民办事不出村,乡村智能化、信息化水平有效提升,智能安防设施配置齐全,数字乡村管理水平不断攀升。

三、坚持人才支撑,提升乡村发展活力。一是实施各类乡村振兴人才计划。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关键在“人”,通过各种方式和多种途径引导优秀人才共同助力乡村发展。近年来,本市出台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人员管理监督等相关政策文件,充分发挥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的引领带头作用。为深化农村综合帮扶,全市已选派两批次共400名优秀干部,到涉农区的经济相对薄弱村担任驻村指导员,支持当地发展。为强化人才资源对产业发展的推动效果,本市通过人才计划、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专家服务基层项目等举措,扩大人才基本盘。二是加强各类返乡下乡创业政策扶持。积极鼓励青年农民、专业技术人员、高校毕业生等群体返乡下乡创业,开办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契合乡村产业特点的创业组织,符合条件的给予初创期创业组织社会保险补贴、首次创业一次性补贴等政策扶持。加强创业服务载体建设,建设涉农“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加大涉农类创新创业项目的孵化服务力度。加大农业创业创新教育投入,支持农创学院等产教融合乡村振兴项目发展。加强农村就业创业信息化服务,发挥信息技术手段支持作用,大力推进就业创业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为本市农民获取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提供便利,推动提升科技服务水平和创新创业能力。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落实市级层面相关政策举措,提升示范村建设能级和示范功能。积极引导各涉农区充分运用好《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指南》(DB31/T 1109-2022)和《关于进一步提升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水平的若干措施》,强化标准引领作用,按照乡村规划、村庄定位,做强乡村产业,注重发挥集体和各类市场主体作用,坚持全流程管理,有序推进建设,完善公共基础设施配套,加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构建美丽家园。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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