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0226号提案的答复

产生日期:2022-08-30 16:02      来源: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民进上海市委提出“关于解决长三角水系农业面源污染问题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社会各界高度关注郊区地表水质量问题,根据2017年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结果,本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中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的来自农业源的贡献率分别为9.59%、3.53%、7.09%、21.27%,农业源污染占比明显下降。

农业生产过程中,由于化肥、农药等化学投入品不科学使用,以及畜禽水产养殖废弃物、农作物秸秆等处理不及时或处理不当,所产生的氮、磷、有机质等营养物质,在降水雨和地形的共同驱动下,会对生态环境造成一定影响。近年来,本市会同长三角地区其他城市,持续通过清洁生产、科学种养、循环利用、耕地保护等措施,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对长三角地区生态环境的影响。

一、制定发展规划,推动共同保护。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长江三角洲区域生态环境共同保护规划》,聚焦长三角地区面临的共性区域性生态环境问题,强调共保自然生态空间,共治跨界环境污染,共创生态环境协作机制,共同建设绿色美丽长三角。《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生态环境管理“三统一”制度建设行动方案》也已正式发布。生态环境标准、环境监测和环境监管执法“三统一”,意味着长三角地区打破行政区划壁垒,打通跨区域生态环境管理体系,可以在统一的制度体系下逐步实现污染源头减量,资源回收利用。

二、开展清洁生产、减少面源污染。近年来,本市通过粮田轮作休耕、推广有机肥、测土配方肥、缓释肥、水肥一体化、绿色防控技术等技术措施,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本市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已全部配备粪污处理设施装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居全国前列。制定发布了《畜禽粪便生态还田技术规范》,指导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开展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本市水产养殖场按照《上海市水产养殖绿色生产操作规程》开展生产管理,绿色养殖覆盖率达到83%。

三、倡导适度经营,提供社会化服务。适度规模的农业生产,能够在提升效益的同时,改善农业面源污染。所以近年来,本市大力培育以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为主体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推进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的农田面积占全市农业经营用地的90%,带动农户数占全市务农农户的比例达到90%。同时,本市加快推进社会化服务发展,目前耕种收作业社会化覆盖面近70%,农作物病虫害防治社会化覆盖面超过70%,大田作物基本上均已实现统防统治。

四、下一步我们还将继续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积极融入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与长三角地区加强沟通,协同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在绿色种养、生态循环等方面加强研究与合作。

二是抓紧完善本市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方案(2021-2035年),加强农业面源污染及农村生活污染治理,积极推进种植业结构调整,全面实施种植业绿色生产,加强水产养殖污染综合治理,实现养殖尾水资源化利用和全面达标排放。同时,结合基本农田生态补偿考核、水源地生态补偿考核,不断完善面源污染治理考核体系。

三是在市科技兴农专项中,继续加大对“生态农业”领域的支持力度,开展动植物病害、虫害绿色防控、农业面源污染控制与治理、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及养殖尾水处理等方面研究,推动农业绿色生产和可持续发展。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2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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