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0794号提案的答复
办理结果:留作参考
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0794号“关于制定《上海市流浪动物管理办法》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随着流浪动物数量的不断增多,对城市管理和公共安全带来了负面影响。提案建议尽快制定流浪动物管理办法,确定管理主体部门和管理方式,并进行必要的宣传教育。收到提案后,我委高度重视,积极对接市公安局、市卫生计生委和市城管执法局等职能部门,对提案建议进行深入的研究。提案办理期间,我委与委员多次沟通,充分听取意见和建议,并形成答复意见。
流浪动物由于流动性大、缺乏主人管理、人畜共患疾病传播等问题,对城市环境、公共卫生和市民健康带来诸多隐患,流浪动物攻击人类的情况时有发生。据卫生部门统计,2013年至2017年,本市犬伤处置门诊年均接诊被动物致伤者数量不断增加,2017年已达27万人,其中近20%是由无主或来源不明的动物造成。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流浪动物管理的建议很有针对性、现实性,对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关于流浪动物的管理,本市于2011年出台并实施《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根据《条例》,公安部门是本市养犬管理的主管部门,设立犬只收容所负责犬只的收容、认领和领养工作;兽医主管部门负责犬只的狂犬病防疫,指导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实施相关管理以及处罚;城管执法部门负责查处城市化地区饲养、经营犬只过程中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卫生、财政、物价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养犬管理工作。对于除犬以外的其他流浪动物,目前本市尚未出台相关管理办法。
根据委员提出的4方面的建议,我委针对流浪动物的管理,将积极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落实如下工作措施。
一是健全管理制度。如何科学、规范、人性化地管理流浪动物,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关系到市容环境和公共安全。我委建议尊重委员的意愿,参考流浪犬的管理,以公安部门为实施主体,各部门协同合作,统筹资源,顶层设计。我委愿意配合主管部门,推动本市流浪动物相关管理制度的健全,并引导行业协会(学会)、宠物诊疗机构、相关公益组织开展流浪动物现状调研,配合探索研究管理模式。
二是完善防控体系。我委在全市范围共设立72个动物免疫接种点,全年提供狂犬病免疫服务。据统计,2017年全市免疫犬只25.87万条,较2016年同比上涨34.9%。根据全市狂犬病免疫情况,我委组织市动物疫控机构开展免疫效果的监测,全市2017年抗体合格率达93.36%,确保免疫质量。在犬只抗体监测和重要疾病监测的基础上,我委将进一步联合疫控部门探索猫只疫病的监测工作,同时组织相关单位继续实施公益性犬、猫绝育手术、疫苗接种和免费诊治活动,促进和完善兽医社会化服务体系。
三是加强卫生监督。我委将指导动物卫生监督部门进一步加强对宠物诊疗企业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强化经营企业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加强对宠物经营单位、收容场所动物的检疫管理,防止疾病传播,消除卫生隐患;加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指导有关单位做好流浪动物自然死亡、意外死亡后尸体无害化处理工作。我委在中心城区平陆路403号设立动物尸体收集点,在奉贤区庄行镇设立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常年接收处置动物尸体,杜绝病死动物疾病传播,确保公共安全。
四是开展宣传教育。联合行业协会(学会)、学校、社区以及有关组织机构,加强对文明养宠、犬猫疫病防控、流浪动物应急防范等方面的科普宣传,组织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手册,提高公众知晓率和满意度,营造管理部门通力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共同推进流浪动物的管理。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2018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