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296号提案的答复
办理结果:解决或采纳
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296号提案提出的《关于加快构建美丽乡村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美丽乡村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收到您的提案后,我委黎而力副主任牵头,委内村镇建设处、产业发展处、科技教育处共同进行了研究。您提出的“要根据乡村实际做好美丽乡村规划设计工作”“建设美丽乡村,要在保护环境的前提下进一步发展生产”等建议,对加快推进本市美丽乡村建设,具有很强的参考价值,我们将落实到具体工作中。综合各会办单位的意见,现形成以下答复意见。
2014年以来,本市持续推进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为内容的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整合推进农村村庄改造、河道整治、污水处理等项目,有效提升了农村生态环境水平。2018年,乡村振兴战略启动实施后,市委市政府以规划为引导,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为基础,以激活乡村发展活力为目标,着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
一、全面加快乡村规划编制,以高质量规划引领高水平建设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乡村规划工作,将编制好乡村规划作为加快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前提。2018年11月,市规划资源局会同市各相关部门研究出台《上海市乡村规划导则(试行)》(沪规土资乡〔2018〕681号),构建了“村庄布局规划—郊野单元(村庄)规划—村庄规划设计”乡村规划层级体系。乡村规划编制以生态优先、品质提升、品牌引领、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为导向,强化总体谋划,注重可实施性、策略性。
一是编制村庄布局规划。选择资源环境、产业区位、历史文化等方面综合评价较高的村庄作为保留村庄,有序迁并生态敏感区、水源保护地、“三高”(高速公路、高铁、高压线)沿线及布局分散的自然村,优化乡村形态布局,提出农民集中居住推进计划,加强村庄分类引导。目前,区、镇级村庄布局规划成果已全部完成。
二是编制郊野单元(村庄)规划。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坚持科学策划和高品质规划同步开展,提出产业发展思路和策略,推进产村融合;注重农业发展空间保护,科学合理安排粮食生产功能区、蔬菜生产保护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尊重乡村自然生态环境,聚焦“田水路林村”,因地制宜做好村庄建设、人居环境整治、生态环境保护、土地综合整治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的空间落地。全市应编制郊野单元(村庄)规划80个,已全部启动编制工作。至年底,本市郊野单元(村庄)规划将实现全覆盖。
三是有序开展村庄设计。尊重乡村原有地形地貌和自然肌理,对村落风貌、自然景观、重要节点、公共空间或乡村建筑进行详细设计。为做好这项工作,市规划资源局等部门组织开展了上海江南水乡传统建筑元素普查和提炼工作,对乡村建筑元素和文化特色开展“地毯式”普查,形成《上海江南水乡传统建筑元素普查和提炼研究》。在此基础上,市规划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进一步制定了《上海市郊野乡村风貌规划设计和建设导则》,并引导优秀建筑师和设计师参与乡村设计,建造传承特色元素、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的乡村建筑,塑造高品质乡村空间,营造乡村吸引力。
二、全覆盖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夯实乡村发展基础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第一场硬仗。2018年,乡村振兴战略启动实施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在更大范围推进,用更高标准实施,优化乡村生态环境,夯实郊区发展基础。
一是定方案、明目标。2018年6月,本市出台《上海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方案(2018-2020年)》(沪委办发〔2018〕25号),围绕农村基础设施、污染源整治、村容村貌、长效机制等四个方面,推进实施提升村容村貌、乡村绿化造林、垃圾治理、生活污水处理、水环境整治、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四好农村路”建设等12大类重点工作。各项任务均明确责任部门、工作措施,制定了路线图和时间表。
二是定机制、明分工。2014年,本市成立了市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担任组长,市农业农村委等14个部门为成员。各涉农区均成立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机构。经过连续多年运行,各级政府、各部门配合密切、沟通顺畅,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运行高效。2019年1月,为了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加强工作合力,市农业农村委会同市各相关部门研究制定了《上海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分工方案》,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12大类、39项重点任务,逐项确定牵头部门。市级各部门按照分工通力协作,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职责、任务落实到位。
三是定计划、明任务。围绕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覆盖的目标,本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采取连片推进、清单管理,每年排任务、定节点。2019年,全市共计857个行政村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整治任务49项,形成一张整治村名单、一张任务清单。目前,各项建设工作已全面开展。至今年底,全市行政村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2%,劣Ⅴ类水体占比降至15%;在农村卫生户厕普及率已达到99%的基础上,进一步实现应改尽改;创建9个“四好农村路”示范镇;全市“无违建创建先进居村”创建完成率达到90%,村庄改造覆盖率达到90%以上,农村人居环境面貌进一步优化。
三、探索建设乡村振兴示范村,推动“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
本市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虽然已经取得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乡村发展能级还不高,产村融合不够,还未能实现“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2018年年初开始,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带队,各相关部门、各区组成调研组,多次赴浙江等地考察学习,深入本市郊区调研,谋划本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路径。市政府先后出台《关于促进本市乡村民宿发展的指导意见》(沪府办规〔2018〕21号)《关于推进本市乡村振兴做好规划土地管理工作实施意见》(沪府办规〔2018〕30号)等文件,加大对乡村产业发展的制度供给。围绕挖掘乡村发展动能、激活乡村发展活力,本市探索开展了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经区申报、市评审,浦东大团镇赵桥村等9个村列入首批示范村建设计划。目前,项目建设成效已初步显现。
一是“产业兴旺”有突破。各村立足自然资源禀赋,科学决策,形成明晰的产业定位,强化特色优势产业培育,以都市现代绿色农业为基础,拓展产业功能,大力推进产业融合,发展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如,宝山塘湾村立足优越生态条件,以发展康养产业为主要方向;奉贤吴房村携手国盛集团,建设以文旅休闲为元素的市郊高品质乡村度假目的地。
二是“生态宜居”有提升。各村均高度重视乡村风貌塑造,将农民集中居住纳入村庄规划,普遍开展了保留居民点建筑风貌提升工作。其中,革新村、向阳村、黄桥村、水库村实施宅基地归并。各村在先期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已基本到位的基础上,按照城乡融合的标准,高标准配置市政设施,着力修复自然生态环境,塑造生态景观。
三是“乡风文明”有深化。各村结合产业特色、自然环境、建筑风貌、民风民俗,着力打造具有当地特色的文化项目和品牌,讲好“村故事”,加大优秀传统文化保护和活态传承力度,延续乡村历史文脉,提升乡村气质和韵味。如,吴房村依托百年老屋建设村史馆“三治堂”,讲述吴房故事、展望吴房未来。
四是“治理有效”有举措。各村持续推进村民自治实践,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家园自主管护活动,构建“家门口”服务体系,推行村两委班子“下楼办公”,开展公共服务节点打造、“雪亮工程”等项目,推进基层服务和管理精细化精准化。如,赵桥村已完成家门口服务站、党建服务站、文化服务站、联勤联动站、乡村卫生室“四站一室”建设,以“美丽庭院”建设为载体,推动乡村自治共治。
五是“生活富裕”有期待。各村以增强产业动力为核心,探索建立政府推动、农民主动、能人带动、社会联动的运作机制,促进农民增收、集体经济壮大。向阳村、吴房村成立了由镇、村、社会资本三方合资的运营主体公司;园艺村围绕做大做强黄杨产业,成立黄杨协会、注册黄杨品牌、组建专家队伍,推进黄杨产业高质量发展,提高农民种植收益。
2018年底,为了抓好乡村振兴战略落实落地,我市制定了《上海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案(2018-2022年)》。上海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推进“三园”工程(即以全面提升农村环境面貌为核心的“美丽家园”工程,以全面实现农业提质增效为核心的“绿色田园”工程,以全面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为核心的“幸福乐园”工程)、实施六大行动计划,落实三大保障机制为重大抓手。到2022年,全市将建设90个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200个美丽乡村示范村,实现1577个行政村人居环境整治全覆盖,形成一批可推广、可示范的乡村建设和发展模式。下阶段,我们将围绕乡村振兴战略的落实落地,全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推动乡村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