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0097号提案的答复

产生日期:2018-10-19 08:16      来源: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办理结果:解决或采纳

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0097号“关于推动上海田园综合体发展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2012年,田园东方创始人张诚结合北大光华EMBA课题,发表了论文《田园综合体模式研究》,并在无锡市惠山区阳山镇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在“中国水蜜桃之乡”的阳山镇落地 ,实践了第一个田园综合体项目——无锡田园东方。2016年,中央农办领导考察指导该项目时,对该模式给予高度认可。2017年2月5日,“田园综合体”作为乡村新型产业发展的亮点措施被写进中央一号文件,“支持有条件的乡村建设以农民合作社为主要载体、让农民充分参与和受益,集循环农业、创意农业、农事体验于一体的田园综合体,通过农业综合开发、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等渠道开展试点示范。”

2017年,财政部下发了《关于开展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确定河北、江西等18个省份开展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绿,支持有条件的乡村加强基础设施、产业支撑、公共服务、环境风貌建设,实现农村生产生活生态“三生同步”、一二三产业“三产融合”、农业文化旅游“三位一体”,积极探索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新模式、新业态、新路径,逐步建成以农民合作社为主要载体,让农民充分参与和受益,集循环农业、创意农业、农事体验于一体的田园综合体。中央财政从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中统筹安排,支持试点工作。上海虽然不在18个试点省份范围内,但近年来以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为有效载体,结合“三产融合”、“美丽乡村”等工作,积极探索田园综合体。

一、建立部门协同的工作机制

在推进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以及民宿发展工作中,市农委、市旅游局、市绿化市容局、市规划国土资源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已建立了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近年来,在全市相关规划编制、用地政策推进、民宿发展试点等工作推进中,各相关职能部门共同赴基层调研、研究起草政策、指导试点推进,已经形成了协同工作、合力推进的工作氛围,为推进田园综合体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工作机制。

二、研究制订扶持政策

2015年以来,市农委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市旅游局等部门出台了《关于贯彻农业部等部委<关于积极开发农业多种功能大力促进休闲农业发展的通知>的实施意见》(沪农委〔2015〕391号),明确了下一步推进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的工作任务和政策保障措施。

市规划国土资源局会同市农委、市旅游局制定出台了《关于支持本市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产业发展的规划土地政策实施意见(试行)》(沪规土资地规〔2015〕917号),文件明确在符合规划的前提条件下,按照不同用途和使用主体,建立差别化的土地供应政策,可采取公开招拍挂、划拨、定向挂牌等土地供应方式,支持本市乡村旅游发展。2017年,试行文件到期后,市农委配合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出台了《关于支持本市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产业发展的规划土地政策实施意见》(沪规土资〔2017〕725号)。

市财政局转发了《财政部关于开展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内容主要有:一是要求各区和相关单位根据要求选择具备条件的区域、项目开展先行试点。在项目选择上,要突出“两个融合”:即通过产业融合推动一二三产业协同发展,通过利益融合确保农民参与和受益。对于部分有优势、有特色、有规模、有潜力的试点项目,市级将在政策和资金方面给予充分支持和倾斜;二是要求各区和单位建立健全财政部门、农业部门、农业综合开发机构互相支持配合的工作机制,加强与发改、规土、环保、水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统筹整合农村综合改革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都市现代农业发展资金等各类财政支农资金,共同支持田园综合体试点项目;三是要求各区和单位充分落实主体责任,发挥主观能动性,选择基础条件较优的区域重点培育1-2个符合要求的田园综合体试点项目,打造亮点、树立标杆。2018年,市财政局已通过农业综合开发专项资金安排预算用于支持市级田园综合体试点项目建设,并将根据执行情况,逐步扩大试点。

此外,在起草2018年本市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的实施意见过程中,我们也多方征求了市各相关部门意见,将“改造利用农村闲置房屋发展民宿等项目,研究出台消防、特种行业经营等领域便利市场准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办法”,“研究出台支持乡村振兴的土地政策,保障农村基础设施、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农业设施、乡村产业发展、农民住宅用地需求”,“加强乡村土地综合整治,相关区盘活的建设用地指标,要向乡镇倾斜,并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重点向保护村、保留村倾斜,用于农业设施建设和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发展”,“允许调整优化村庄用地布局,在符合规划前提下,鼓励有效利用存量集体建设用地,发展民宿民俗、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产业”等规定纳入实施意见。

三、开展规划用地试点

市农委会同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市旅游局、市绿化市容局组织各区上报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设施布局规划用地试点,确定了松江区雪浪湖生态园、青浦区联怡枇杷乐园、嘉定区沥江生态园、崇明区东禾九谷开心农场4个项目为首批试点项目并积极推进。目前,4个试点项目中,雪浪湖生态园郊野单元规划已获批,规划新增56亩土地按国有建设用地招拍挂方式,由经营主体直接获取土地;联怡枇杷乐园郊野单元规划已获批,现状存量建筑保留土地12.3亩,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取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再租赁给经营企业使用,已取得青浦区规土局《关于批复青浦区夏阳街道塘郁村民委员会为建设塘郁村历史遗留项目使用集体土地的通知》;沥江生态园专项规划已获批,规划新增土地14亩,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取得土地使用权租赁给经营主体使用,该地块已经获取土地批次文号,即将获取供地文号;东禾九谷开心农场专项规划正在报批。

关于提案中提出的耕地调整问题,即不许把庄稼地变更为林地和草地,这对田园综合体的功能设计会有阻碍,建议园区内的耕地改为林地、草地、建设用地后,要把园区外相应面积的林地、草地、建设用地复耕为耕地,确保不破耕地红线的建议。如耕地调整涉及基本农田,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发﹝2017﹞4号)文件规定:各地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永久基本农田一经划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据此规定,目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的耕地地方难以进行调整。

关于集体建设用地出让(入市)问题,2015年,中央明确全国33个试点县(市、区)承担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任务,其中15个承担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改革任务。中央明确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要“封闭运行、防范风险、稳扎稳打、稳慎推进”,不得超出范围。据此规定,本市仅松江区可以开展试点,其他地区还不能开展。目前,本市农村地区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等建设用地主要通过国有征收出让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方式进行用地审批,解决用地保障。下一步,待《土地管理法》修订颁布后,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将结合松江入市试点经验以及各方的意见建议,优化完善本市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细则,面上推开集体建设用地出让(入市)工作。

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2014年,本市启动了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提出了“美在生态、富在产业、根在文化”的建设主旨,积极推动乡村生态、产业、文化的融合发展。“优化区域产业结构和布局,淘汰落后产能,发展养老、休闲、旅游等符合农村发展方向、环境友好型的新兴产业,构建乡村生态产业体系”,“拓展农业综合功能,发展高品质、规模化、规范化、特色鲜明的农业旅游和乡村旅游项目,吸引社会资本、集体资本、农民投入旅游项目建设。具备较高的旅游接待服务能力,形成知名地方旅游品牌”等工作要求列入美丽乡村建设导则,并作为获评市级示范村的重要条件。2014年以来,全市共62个村被评定为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部分在发展田园综合体方面做出了的探索与尝试,可以为全市田园综合体的发展提供经验。同时,为提升美丽乡村建设水平,本市将在今年年内开展美丽乡村精品村试点建设工作,积极发展特色农业、创意农业、休闲农业、乡村旅游业、文化产业、传统经典产业、康养等新产业新业态,推进乡村生产、生活、生态深度融合。

五、开展专业人才培训

自2006年起,市农委、市旅游局、市农业旅游经济协会等单位积极合作,针对本市各区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农委相关部门、“乡村旅游”特色乡镇、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企业(农家乐、景区点等)管理干部,每年举办乡村旅游管理人员专题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上海市乡村旅游发展基本现状和创新发展思路、农业旅游规划、政策法规、营销管理、A级旅游景区建设标准与乡村旅游建设等各方面。通过十多年的培训,相关从业人员都认为不仅使大家收获了专业知识,还为本市乡村旅游的管理人员搭建了良好的交流平台,使大家互相学习借鉴,在工作中取长补短、不断提升。

六、支持各区积极探索

    如宝山区罗泾镇塘湾村拟借助乡村振兴和特色小镇建设契机,根据塘湾村美丽乡村精品村建设规划,稳步推进“三个中心,三个基地”建设,即“一个游客集散中心、一个农民办宴中心、一个乡村休闲中心”,“一个花卉基地、一个采摘基地、一个垂钓基地”,完善“步行、骑行、船行”三条休闲线路,努力打造集民宿、餐饮、垂钓、骑行、采摘及林间休憩等为一体的塘湾村田园综合体。罗店镇设想通过延伸“农业+旅游”产业链,重点打造美丽乡村西片区(联合、远景、罗溪、张士村),发挥农业的生态功能,挖掘稻田文化、农耕文化,发展体验、科普实践活动;创新经营模式,吸收社会资本,以共建共享模式对农业旅游资源做整体综合开发,打造组团式美丽乡村田园综合体。奉贤区计划打造国家农业综合开发田园综合体项目,位于金汇镇,涉及面积近1万亩,初步投资2亿元。

田园综合体虽是近两年提出的新概念、新要求,但却并非新事物,而是近年来积极推进的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美丽乡村等工作的整合和升级。下一步,我们将更加注重集聚发展,提质发展,并进一步促进和农民之间的利益联结,继续推进田园综合体发展。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2018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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