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691号提案的答复

产生日期:2019-05-24 07:56      来源: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办理结果:解决或采纳

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691号提案提出的“关于推进乡村振兴大发展背景下的新农人培养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该提案由市农业农村委主办,市财政局、市科委(市外国专家局)、市人社局会办。办理过程中,我委高度重视,由委分管领导牵头,针对提案中反映的情况和提出的建议,结合我委实际情况开展专题研究。同时,主动联系会办单位,共同推进提案办理进度。提案答复意见初稿形成后,我委干部人事处第一时间走访委员,就答复内容进行深入交流,并根据沟通意见对答复文稿进行修改完善,最终形成正式答复意见。

党的十九大提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任务,对新时代“三农”工作具有划时代的里程碑意义。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本市制定了贯彻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要进一步加强农村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

1.加强顶层设计。围绕中央和上海对乡村振兴人才工作的要求,我们及时组织全市农业农村人才工作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和人才工作的有关论述,深刻领会乡村人才振兴工作的要求,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各级农业部门积极行动,结合全市开展的大调研,破解人才工作中的瓶颈问题,推动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市农业农村委积极会同市相关职能部门,研究制定乡村振兴人才支撑配套文件,会同市人社局研究出台《关于鼓励本市专业技术人才参与乡村振兴战略的通知》,从政策上鼓励、引导各类专技人员到农村基层一线施展才华。

2.强化人才培养。一是注重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加大本市农业行业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力度,加强科研联合协作,促进农业科技人才在创新实践中成长。积极组织实施百千万人才、市领军人才、国务院特殊津贴等评选。在此基础上,出台《上海市农业领军人才培养实施办法》,进一步推动高层次农业科研人才后备队伍建设。至2018年底,系统共有上海市领军人才30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77名,上海市农业领军人才30名。二是加快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先后印发《上海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实施意见》、《上海市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等文件,建立了市区农业部门牵头,各级农广校为主、农业院校、农民合作社等各类市场主体参与,上下联动、多方发力的工作机制。在具体实施中,坚持“分段培训与农忙季节”相衔接,“教室上课与基地实训”相配套,“生产管理与产业融合”相匹配,形成了一套独具上海特色的职业农民培育模式,累计认定新型职业农民14138人。三是加强农村技能人才开发。根据本市农业农村人才队伍现状,组织行业专家开发本市都市现代绿色农业发展急需的农业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和培养项目,成立农科教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鉴定所,规范开展职业资格许可认定。积极举办各类职业技能大赛,营造学技能、用技能、比技能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职业技能工作在壮大农业农村人才队伍、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以及促进农民增收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四是优化农村基层干部队伍。以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学生等为重点,储备、培养一批村“两委”干部。建立健全选拔任用机制,打破身份、职业等界限,扩大选人用人视野,加大从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学生、社会优秀青年中选拔培养“两委”干部力度,改善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结构、培养新农村建设骨干力量。探索开发农村社工专业岗位,吸引一批有专业背景和城区社区管理经验的人才、专业社会工作人才、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大学生从事农村社区管理工作。同时加大现有村级社区管理人员教育培训力度,着力提升专业服务和处理复杂问题能力。

3.建设“星创天地”。2016年科技部发布《发展“星创天地”工作指引》,本市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运营、市场运作、社会参与”原则,集中打造融合科技示范、技术集成、成果转化、融资孵化、创新创业、平台服务为一体的“星创天地”。至2018年底,科技部共对三批符合条件、运行良好的“星创天地”进行了备案。其中,本市依托金山枫泾科创小镇、上海海洋大学、孙桥农业高新区、森蜂园等单位建设的12家农业农村领域众创空间获得了国家“星创天地”备案。此外,市科委也将“星创天地”建设与全市众创空间建设有机结合,“星创天地”作为农业农村领域专业化众创空间得到了进一步提升和发展。2017-2018年,有5家“星创天地”获得市科委众创空间“三化”(专业化、品牌化、国际化)培育(引导)项目支持。

4.加大财政支农力度。积极推进多种形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市级财政每年安排超过2000万元用于职业农民培训,并在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科技和农业生态保护方面给予扶持,着力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进一步扩大农村就业人员社会保障覆盖面,允许本市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的从业人员集体参加职工养老和医疗保险。加快将现有财政政策措施向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拓展,将符合条件的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项目纳入强农惠农政策范围。此外,在促进农村创业兴业、吸引资金和人才聚集方面,我国税法也明确了以下优惠政策:一是财政部、税务总局、人社部和国务院扶贫办发布《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符合条件的企业招收再就业人员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可定额扣除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附加税费;二是农村相关人才从事个体经营,可享受新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优惠扣除额度和税率档次;三是对从事创业投资、天使投资的机构和个人可按投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初创型科技型企业的投资额70%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你们在提案中提出,在国家“三农”战略引领下,聚集上海乡村产业振兴,尽快拟定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如乡村优秀人才引进政策,乡村新农校培训计划,乡村双创财税优惠政策,乡村创业孵化器建设等政策措施具有很强的政策参考价值。我们将积极吸纳你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转变成今后工作的具体政策和举措,从人才引进、人才培养、人才发展、人才服务等方面入手,探索乡村振兴人才队伍建设新路径。

一是加强人才引进集聚。围绕《上海市乡村振兴实施方案(2018—2022年)》提出的打造美丽家园、绿色田园、幸福乐园“三园”工程要求,开展农业引智,加大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和紧缺急需人才引进力度,吸引一批具有国际视野的农业科技人才、富有工匠精神的农业技能人才和引领服务群众的农村实用人才。同时,积极做好上海领军人才、上海市农业领军人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等各类高级专家人选的选拔推荐工作。

二是提升人才能力素质。综合利用教育培训资源,依托科研院所、农技推广机构、职业院校、现代网络和远程教育系统,建立“层次分明、结构合理、布局科学、规模适度、开放有序”的教育培训体系,加快农业科技人才、农业企业家、新型职业农民、农业青年人才等的开发和培养。2019年将形成“1个主基地+9个分基地”的农业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布局,拟在农机、农村能源、农产品检测、水稻、瓜果、果树和食用菌等行业培养30名左右农民首席技师和5个技能大师工作室。

三是打造农村“双创”升级版。进一步完善本市农村“双创”工作推进协调机制,积极落实农村“双创”支持政策,搭平台、搞服务、育主体、树典型,推动农村“双创”不断提升新水平。要按照乡村振兴战略对农村“双创”提档升级的新要求,立足现有农业产业园、农业科技园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等平台载体,以新思路新举措,打造农村“双创”升级版,通过政策推动、乡情感动、项目带动,推动能人返乡、企业兴乡、市民下乡,实现各类“双创”主体协同发展。同时,积极引导组建多种形式的创新创业联盟,整合优化多种资源要素,培育更多避险抗压的“双创”“联合体”。

四是完善人才服务保障。注重人才软环境建设,以最好的服务、最优的环境、最大的诚意吸引最好的人才。建立委领导联系高层次人才机制,持续做好结对慰问、健康体检、疗养休假等服务工作,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创造良好科研和生活环境,鼓励科研人员潜心研究,根据相关政策在购房租房、医疗保障、户籍迁入、居留和出入境、子女就学等方面给予优惠和便利。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19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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