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0006号提案的答复
办理结果:解决或采纳
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0006号提案提出的《关于优化上海农业产业发展环境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该提案由市农业农村委主办,市生态环境局会办。该提案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对上海农业发展现状作了客观的评价,分析问题透彻,提出的对策建议也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推进上海农业高质量发展具有很高的参考价值。
一、关于农业产业被误认为主要污染源及相关对策建议的反馈意见
市生态环境局答复,近年来,随着本市生态环境保护和农业绿色发展的大力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中小河道综合整治力度不断加强,农村人居环境面貌得到持续改善。但在工业源和生活源污染减排成效日益显著的背景下,农业面源污染对水环境的影响逐步凸显。2018年11月,生态环境部和农业农村部联合发布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向农业农村突出环境问题全面“宣战”。2019年上半年,我市制定了实施方案,重点聚焦农业面源污染和生态退化、农村生态环境监管基础薄弱等突出问题,细化任务要求,注重措施落实,全面推动绿色农业发展。一是在《上海市养殖业布局规划(2015—2040年》编制过程中,根据本市农田承载能力和区域环境容量,测算出全市畜禽养殖总量为280万头标准猪出栏,并提出了布局结构优化调整的环保要求,即“近居民区和居住点、恶臭影响大、无法配套还田农田”要优先退养。二是制定发布《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在调研国内外畜禽养殖业各类标准的基础上,结合本市10家典型畜禽养殖场不同季节周界监测数据,确定从2020年开始执行20(无量纲)的恶臭排放限值。三是鼓励把畜禽粪污进行资源化利用,制定了《畜禽粪便生态还田技术规范》,用于指导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开展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
但在实际操作中,一方面部分不符合环保保留条件的畜禽养殖场仍然保留,导致目前仍有25%的畜禽养殖场距最近居民点不足500米;另一方面部分行政区从经济效益、土地指标角度出发,以布局调整和环境保护的名义关闭畜禽养殖场,导致部分符合环保要求的畜禽养殖场被退养,为科学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管理,市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委和规划资源局共同起草的《上海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于2020年2月印发公布,方案对本市禁培区的适用对象和适用范围作了进一步的明确。下一阶段将会同市相关部门进一步推进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科学规范禁养区管理。既要防止污染影响环境,也要防止打着“环保”旗号,违反法律法规限制养殖的情况,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养殖场污染防治技术的指导与帮扶,科学开展恶臭污染防治工作,推进畜禽养殖绿色发展。
近年来,在加快农业发展方式转变,控制农业面源污染,促进绿色农业发展方面,我委制定出台了《上海市都市现代绿色农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一是优化功能与生产力布局。以保障蔬菜有效供给、确保粮食生产功能、做强特色农产品为目标,将粮食生产功能区、蔬菜生产保护区、特色经济作物优势区(以下称“三区”)建成都市现代绿色农业的生态高效示范基地。二是建立种养环境养护制度,推行绿色低碳循环生产方式。推进轮作与生态种植,增施有机肥料、秸秆还田、种植绿肥等措施,提高耕地有机质含量和耕作层厚度。推广有机肥替代化肥、测土配方施肥、强化病虫害统防统治和全程绿色防控,减少化肥和化学农药的使用;开展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高效植保机械双替代行动,推广新型水肥一体化等节肥、节药、节水装备。三是提升绿色食品认证率,提高绿色食品的供应量。在继续稳定本市“三品”生产总量占全市地产农产品产量70%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绿色食品认证的工作力度,按照“以点带面、基品兼顾、先种后养”的原则,加快推进本市种植业绿色食品认证工作,试点推进水产业、畜牧业绿色食品认证,稳步提升绿色食品供给率。下一步,我委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以绿色发展为引领,以品牌建设为抓手,以质量效益为目标,把增加绿色农产品供应放在突出位置,将上海打造成产品绿色、产出高效、产业融合、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都市现代绿色农业发展示范区。
二、关于产业环境束缚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及相关对策建议的反馈意见
关于农业经营主体“小、散、乱”问题,为培育壮大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提高市场竞争力,增强辐射带动能力,紧密利益连接机制,下一步,我委拟采取以下对策措施:一是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地方立法,规范本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鼓励、支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高质量发展。今年3月19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将于5月1日正式实施。二是进一步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空壳社”清理。对列入异常名录的农民合作社,按照“清理整顿一批、规范提升一批、扶持壮大一批”的办法,实施分类处置。三是继续探索开展土地经营权入股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鼓励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龙头企业或作价出资入股农民专业合作社,让农民分享农业全产业链利润,拓展农民财产性收入来源,在农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之间构建起优势互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联结机制。四是进一步培育壮大农业龙头企业,发展产业化联合体。培育壮大一批起点高、规模大、带动能力强的农业龙头企业,支持龙头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收购、控股等方式组建大型企业集团,促进龙头企业集群发展。进一步探索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通过“公司+合作社+家庭农场”组织模式,让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挥各自优势、分工协作,构建起上下游相互衔接配套的农业产业链。五是不断创设扶持政策措施。对推动参与产业化联合体建设的龙头企业、合作社,要研究税收抵扣、返还等优惠政策。加强农业信贷担保政策与其他惠农政策联动,逐步扩大政策性担保范围,解决新型经营主体融资难题。落实农业设施用地保障,用地计划优先保障支持龙头企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农业配套辅助设施、开展农产品加工和流通。
关于农业产业体系有待进一步建立健全的问题,2019年1月,我委联合市商务委,印发了《上海市地产绿色农产品产销对接行动计划(2019-2022年》,对产销对接作了全面部署。下一步我们着重在优化产业体系结构、培育优势农产品品牌、推进绿色生产、培育新型市场主体、创新产地直销模式,搭建产销对接平台、促进多渠道产销合作等方面进一步加大产销对接力度。并以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国家战略为契机,积极推动长三角区域农业战略合作。积极搭建合作平台,拟建立长三角农产品生产加工合作联盟,推进产销一体化机制建设。鼓励优势农业企业互为“走出去”,发挥资源、技术、市场等优势,促进农业相互投资,提升农产品高质量生产和供给水平。
在推动特色农产品品牌建设方面,一是推动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继续加强浦东新区南汇水蜜桃、崇明区清水蟹前两批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积极推荐嘉定区人民政府(葡萄)、金山区人民政府(蟠桃)申报第三批“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发挥其在品牌建设与营销体系、质量控制体系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二是继续推进各区2019年打造的乡村振兴20个农产品品牌。围绕乡村振兴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指导各区继续推进南汇水蜜桃、南汇8424西瓜、松江大米、崇明大米等20个农产品品牌培育和建设。同时,积极推荐申报国家级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等,努力提升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品牌影响力。三是积极创新品牌营销方式。利用农业展会、产销对接会、电子商务等营销平台,提升品牌农产品市场占有率,促进农产品优质优价。积极组织我市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积极参展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中国自主品牌博览会、中国国际(上海)食品和饮料展等各类展会,加大农产品品牌的宣传推介,提高农产品品牌影响力。
关于“项目扶持重点有待进一步聚集”的问题,为规范和加强都市现代农业发展项目管理,2018年我委会同市财政局修订了《上海市都市现代农业发展专项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沪农委规[2018]2号),项目和资金管理已实行市级统筹、分级负责、市区联动,两年来都市现代农业发展专项项目已逐步呈现规模提升和集聚效应。在市区两级的积极引导下,还将逐步聚焦农业“三区”和畜牧水产规划区域建设,促进都市现代绿色农业高质量发展。下一步, 围绕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依托各区(市属企业)产业基础和资源优势,发挥财政支农资金“四两拨千金”的撬动作用,积极引入民间资本和社会力量,聚焦市民需求的生鲜蔬果、优质稻米以及特色畜产品、水产品产业,与乡村振兴示范村、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实现资源整合,建设一批有一定规模、具有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的“绿色田园”示范园项目。此外,在高标准农田建设方面,以划定的农业“三区”(粮食生产功能区、蔬菜生产保护区、特色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为建设重点,优先安排蔬菜生产保护镇和乡村振兴示范村内的高标准农田建设。
在整合优化财政惠农政策方面和创新农保金融服务方式方面,我委也积极进行了探索,为加强和规范支农资金的统筹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2018年我委会同市财政局修订了《上海市农业生态和农产品安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沪农委规〔2018〕6号),对部分资金进行了整合,统筹用于耕地质量提升、种植养殖绿色生产、农业资源保护、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方面。目前正在开展农业综合补贴资金统筹使用试点。下一步,在试点基础上将进一步推进有关资金整合,将有限的资金聚焦重点发展领域,并积极探索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多种支持方式,促进农业提质增效。今年,我委会同市财政局出台了《上海市绿叶菜成本价格指数保险实施方案(2019-2021)》,制订完成《上海市农业保险财政补贴方案(2019-2021年)》和《上海市构建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实施方案》。补贴方案优化了部分险种费率,提高了部分险种的保额。试点创新保险险种,推行收入保险、价格保险,更好满足了基层农户需求。下一步,将根据实际需求,进一步研究创新农业保险金融服务方式,为发展农业生产、促进农民增收提供更好的支持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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