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078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产生日期:2024-06-07      来源: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洪程栋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完善本市农村地区养犬免疫并植入电子标识的代表建议”收悉,我委会同市公安局进行了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实施犬类狂犬病强制免疫对于有效防控犬类狂犬病的发生和传播、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本市不断加强农村犬狂犬病免疫工作。

  一是设置狂犬病免疫点。根据合理布局、方便接种的原则,组织开展狂犬病免疫点设置工作,规范免疫点免疫行为。目前,9个涉农区指定的狂犬病免疫点有145家。

  二是强化农村犬只狂犬病免疫。市、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每年组织村级防疫员对农户养犬数量进行摸底调查,再由镇兽医站上门集中免疫,登记免疫信息,免疫后发放纸质免疫证明。因故漏免的,以及有日常免疫需求的,可到免疫点进行补免。此外,闵行、浦东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委托第三方或动物诊疗机构实施农村犬免疫,青浦区还开发APP实现线上录入查询农村犬免疫信息。

  三是加强政策扶持。根据本市物价局有关规定,犬只狂犬病免疫采用进口疫苗不高于60元/只,采用国产疫苗不高于40元/只。为提高农村犬免疫覆盖面,本市松江、闵行及嘉定区部分乡镇根据自身财政情况,适当优惠或减免了农村犬狂犬病疫苗的费用。另外,本市自2012年暂停收取农村地区犬类管理服务费。

  四是实施犬证办理与免疫联动。植入电子标识是公安部门规范养犬的有效手段。本市中心城区、郊区城镇实施免疫和植入芯片联动,犬只免疫后,植入电子标识,登记录入上海市养犬信息管理系统,后续做好犬证办理。

  洪程栋等代表提出的“农村地区养犬免疫并植入电子芯片以及相关信息录入系统”等建议,对进一步加强本市犬类管理,促进社会文明和谐具有积极的借鉴和指导意义。

  下一步,市农业农村委、市公安局将会同相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进一步完善上海市养犬信息管理系统,在农村地区落实养犬免疫并植入电子标识工作。同时多部门联动,开展现场集中免疫、植入芯片、登记办证等工作,确保农村地区养犬免疫植入电子标识有效实施。市公安局会同市农业农村委等部门,将根据市人大总体部署开展《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进一步厘清各管理部门的职责,进一步加大对违法养犬行为的处罚力度,更好地做到依法履职,保障公共卫生安全。

  感谢你们对畜牧兽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年5月22日

  联系人姓名:邵莅宇              联系电话:021-23113087

  联系地址:大沽路100号                邮政编码:20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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