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271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黄卫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平台建设的建议”的代表建议收悉,经会同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委组织部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发挥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平台作用方面
为进一步提升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水平和质量,助推乡村振兴,实现农民共同富裕,2022年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沪府办规〔2022〕2号),明确搭建区级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平台,发挥各类资源要素的集聚效益,激发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活力。我委加大力度,推动各区搭建区级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平台,增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动力和活力。至2023年底,全市农村集体总资产7043亿元,净资产2390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5%、8.3%。下一步,将进一步推动区级平台有效运行,并充分发挥镇级平台作用,抓住新城、新市镇、示范村和城中村等规划建设发展机遇,统筹配置辖区内集体资产、土地、项目、财政扶持资金等各类资源要素,帮助集体经济从“单打独斗”转向“抱团取暖”。
二、关于加大对远郊涉农区帮扶力度方面
为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夯实基础条件,提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持续“造血”能力,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开展新一轮农村综合帮扶。深化开展第三轮农村综合帮扶工作,继续聚焦农村集体经济相对薄弱地区,市级财政安排20亿元,32家市属国企5年合计捐赠8亿元,鼓励各涉农区发挥好区级平台作用,强化资产、资金、资源归集,加大区级统筹整合力度,进一步提高中远郊乡村自我发展能力,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持续深化市属国企与结对村的城乡党组织结对帮扶工作,实现城乡党组织结对帮扶与农村综合帮扶工作的有序衔接。二是深入推进城乡党组织结对帮扶。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以城带乡强化组织链接、力量下沉,将发展资源引入乡村,以组织对接推动城市资源向农村辐射。在第四轮城乡党组织结对帮扶周期中(2019-2022年),全市2702个基层党组织与103个乡镇党委、1503个村党组织结对,累计签订帮扶协议3324个,落实帮扶资金3.86亿元,落地合作项目4688个。2023年启动上海第五轮城乡党组织结对帮扶工作,按照驻村结对帮扶和常态化结对帮扶两种形式实现行政村全覆盖。三是协同联动,共同搭建平台促进领域发展联动。在市国资委、市农业农村委官方网站同步开设“市属国有企业助力乡村振兴”专栏,定期发布乡村振兴战略相关政策文件及涉农区项目需求。搭建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参与乡村振兴对接平台,促进市属国企与涉农区交流合作。9个涉农区农业农村委、国资委召开系列调研座谈会,梳理市属国企参与涉农区乡村振兴和城乡统筹发展的项目情况和需求。下一步,着眼“更大力度帮扶、更加聚焦发展、更有实效振兴”,将继续加强调查研究,做好相关政策的完善优化工作,持续推动城乡党组织结对帮扶产生更多成果成效,实现城乡优势互补、同频共振,进一步激活乡村振兴内生动力。
三、关于选派优秀人才支持农村集体经济方面
全市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锚定目标、压实责任、凝聚合力,助推城乡融合发展。一是选派优秀干部支持乡村发展。按照“既派项目又派人才”的思路,先后从市、区两级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选派两批共49名优秀年轻干部到乡村振兴任务较重的乡镇挂职。先后选派两批次400名优秀干部到经济相对薄弱村担任驻村指导员,帮助22个村成功创建市级乡村振兴示范村,60个村成功创建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推动184个村可支配收入和经营性资产超过经济相对薄弱村指标。2023年向200个扶持壮大集体经济任务较重的村选派驻村指导员担任第一书记,落实驻村结对帮扶派出单位党组织、驻村指导员及派驻村党组织三方责任捆绑。同时,每年统筹安排选调生到村任职,2006年以来已累计招募4800余名“三支一扶”大学毕业生到乡镇基层单位服务。二是积极扶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积极发挥村书记(主任)在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关键性人才作用,加强培训,并召开全市党建引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交流研讨会,展示上海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径、模式和成果。2023年起实施党建引领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对有关涉农区每年确定财政衔接资金扶持村集体经济项目的数量,抓好落地见效。
下一步,将继续坚持“立足融合看农村”,开展好以下工作:一是贯彻落实中组部优化驻村第一书记选派管理的政策,强化考核管理和激励保障,确保驻村结对帮扶取得实效。通过定期交流培训、国情调研报告评选等措施进一步发挥好到村任职选调生作用。二是研究完善本市“三支一扶”计划政策举措,进一步加大“三支一扶”计划的吸引力,集聚更多优秀大学毕业生投身乡村振兴事业,进一步推进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和本市“美丽乡村”建设。三是结合落实基层治理骨干队伍教育培训5年规划,紧贴实际、分层分类谋划实施好新一轮乡村振兴主题培训,帮助基层干部理清发展思路,提高促振兴、谋发展、善服务的能力。
感谢您对三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年5月22日
联系人姓名:陈晓华 联系电话:52161159
联系地址:大沽路100号 邮政编码:200003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