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708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产生日期:2024-04-26      来源: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马伟琴等代表:

  您牵头提出的《关于加快出台非保留保护村房屋平移政策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本市现状宅基地呈现布局分散、房屋老旧,农民群众对改善居住条件、提高配套设施水平需求比较强烈。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强力推动下,各涉农区通过农民相对集中居住、村民自主建房、低效建设用地减量化、土地综合整治等方式积极推进宅基地集中归并工作。近期,我委与市规划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等部门,结合村庄布局谋划优化,开展了规划非保留村实施策略研究,形成了初步工作举措。

  一、推进农民相对集中居住

  一是各涉农区组织街镇开展农民意愿摸底调查,形成农民相对集中居住的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明确拆并区域、资金安排和安置地块等,经区政府审批后实施。二是各涉农区对纳入农民相对集中居住近期(2028年前)实施计划的规划非保留村,要形成项目库、路线图和时间表,按照计划实施“上楼”和“货币化退出”。支持集中推进整自然村落的“平移”、“上楼”。

  二、研究完善“平移”路径

  一是根据农民群众的意愿,发挥自下而上的力量,各涉农区对于规划非保留村内具有农村宅基地资格权,又无法纳入农民相对集中居住“上楼”和“货币化退出”近期实施计划的农户,平移到集中归并点内实施易地建房。二是依托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和“五好两宜”和美乡村试点,各涉农区选择1-2个村,如闵行区可遴选浦锦街道条件合适的村作为试点,在全面排摸农民建房意愿的基础上,开展村民建房试点工作,形成相关政策依据和实施路径,逐步在全市范围内复制推广。

  下一步,一是要强化部门工作合力,在推进规划非保留村农民住房条件改善、村庄环境提升、公共服务设施完善等方面,市规划资源局和市农业农村委等部门加强顶层政策设计,明确操作口径和实施策略,将规划蓝图转化为施工图、实景画。二是各涉农区夯实主体责任,聚焦规划非保留村的农民群众的问题诉求,抓紧研究形成规划非保留村的“一村一方案”,探索形成易操作、能落地、可推广的实施路径和操作模式。

  感谢您们对上海实施乡村振兴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年4月19日

  联系人姓名:蔡萌                            联系电话:23117108

  联系地址:大沽路100号                        邮政编码:20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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