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044号代表建议的再次答复

产生日期:2022-10-11 15:42      来源: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陈卫良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农文旅融合发展 促进本市乡村振兴的建议”收悉,在上次答复时列为“正在解决”。经进一步跟踪办理,现将办理进展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近年来已开展的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工作

(一)坚持规划先行。会同市文化旅游局、市绿化市容局和市规资局联合编制了《上海市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布局规划(2018-2022年)》,明确了发展目标和空间布局。编制《上海市乡村产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提出发展目标是培育和评定100个以上的星级乡村民宿。结合乡村振兴示范村和美丽乡村示范村创建,重点打造50个以上中国美丽休闲乡村、100个以上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企业(园区),形成风景优美、海派味浓、都市化特性靓丽的乡村休闲旅游高地。

(二)加强政策引导。我委配合市文化旅游局开展了乡村民宿健康发展相关调研,配合完成《促进本市乡村民宿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修订工作,并将相关内容与我委牵头编制的我市乡村产业发展规划进行了有效衔接。同时,为推动《指导意见》实施落地见效,把“乡村民宿发展”纳入2022年上海市乡村振兴重点任务清单中,配合市文化旅游局对各区的相关工作进行考核。

(三)盘活利用农村闲置房屋和宅基地。我委会同市规资局、市住建委专门出台了相关文件,指导基层通过盘活农民闲置房屋和宅基地,丰富乡村产业业态,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据统计,我市前三批乡村振兴示范村中,已流转农房700余栋,用于发展民宿等产业发展,平均每栋农房租金在3-4万元,并建立增长机制,使农民“旱涝保收”。

(四)对休闲农业项目给予政策扶持。近几年中,我市都市现代农业发展专项已支持了光明食品集团上海小木屋会务中心农业旅游扩展项目、嘉定区沥江生态园休闲农业建设项目、叶榭镇兴达村农业旅游设施配套项目等,强力建设了一批文化资源优势明显、乡村设施条件良好的休闲农业项目。

二、下一步工作

一是多渠道盘活利用农村闲置资源。继续指导基层通过盘活利用闲置农房和宅基地等途径,推进与第三方资产平台合作,共建公益性农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开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经营权转让,提高资源利用率,帮助农民增收致富。

二是多形式开展休闲农业产品开发和宣传推介。通过我委打造的市级乡村特色产品产销对接服务平台——“鱼米之乡”以及多家第三方网络平台,将已经评定的星级乡村民宿、星级景点和农家菜大擂台获奖菜品等进行产品开发和线上(直播)推介等。同时,借助长三角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联盟机制,推动长三角乡村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联动发展。

三是多措并举加大休闲农业发展扶持力度。一方面,鼓励乡村振兴示范村等通过招商引资等形式,吸纳社会资本等参与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并推动项目落地。另一方面,我委将继续通过都市现代农业发展专项支持休闲农业项目。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2年9月19日

联系人姓名:吴怡蕴                   联系电话:23113055

联系地址:大沽路100号2021室        邮政编码:20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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