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147号代表建议的再次答复

产生日期:2022-09-21 10:39      来源: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蔡雷英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农村宅基地及村民住房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代表建议收悉,在上次答复时列为“正在解决”,现改为“解决采纳”。经进一步跟踪办理,现将办理进展情况答复如下:

村民住房是农民重要的财产权利,直接关系到每个农户的切身利益,通过开展农村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可以有效解决土地权属纠纷,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化解农村社会矛盾,有利于促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根据2021年3月1日颁布实施的《上海市不动产登记若干规定》,市规划资源部门是本市不动产登记的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全市不动产登记工作;市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是本市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全市不动产登记工作。我委按照职责分工,协同做好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相关工作。

一、关于研究启动农村宅基地及其房屋补充信息调查工作情况

2020年8月,我委会同市规划资源局研究制定了《上海农村建房专题调查实施方案》,明确调查范围、统计内容、指标口径、进度安排等;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农村建房调查工作的通知》(沪规划资源施〔2020〕355号),召开农村建房调查工作培训动员暨工作启动会,并要求基层农业农村部门和规资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农村宅基地及其房屋补充信息调查工作,为后续开展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提供可靠依据。据市规划资源局提供数据,目前全市农村宅基地面积约37.6万亩,农房占地面积约18万亩,涉及农户约81.1万户。

二、关于研究完善进一步加强本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的意见的情况

2020年6月,根据《土地管理法》《上海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和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等法律规章和政策精神,经市政府同意,我委会同市规划资源局、市住建委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的通知》(沪农委规〔2020〕5号)文件,主要从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完善宅基地审批程序、强化农房建设管理、建立长效监管机制、鼓励盘活闲置资源等方面作了进一步细化完善,特别明确区规划资源局依法办理农村宅基地及其房屋确权发证等相关手续。

三、关于启动开展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的情况

2021年,我委会同市规划资源局多次召开工作研讨会,实地到9个涉农区进行专题调研,深入了解宅基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面临困难和问题;在此基础上,配合市规划资源局研究推进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确权登记工作实施方案,初步设想在9个涉农区分别选择1-2个符合乡村规划、开展农民相对集中居住、较少超占超建等条件相对较好的镇村先行试点开展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2022年8月,经与市规划资源局商议,明确按照“统一部署、试点先行、分布实施”的原则,在松江、奉贤两个全国新一轮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区先行开展宅基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并要求松江、奉贤两区分别研究制定区级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确权登记试点实施方案,各选择2个村进行试点,然后逐步推开。

下一阶段,我们将继续加强与市规划资源局等相关部门沟通协调,配合做好宅基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您的相关意见和建议,我们在工作推进过程中将认真学习借鉴。希望你们一如既往地继续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2 年 9 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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