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542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产生日期:2019-05-31 09:34      来源: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办理结果:解决采纳

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542号代表建议提出的《关于吴房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是本市探索超大型城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路径的重要实践。自2018年6月首批示范村建设工作启动以来,市各部门加强政策扶持和工作指导,各级党委政府贯彻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要求,奋力推进实施。奉贤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吴房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建立以区长为组长、分管区长为副组长,区相关职能部门和街镇为成员的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强有力的工作推进机制。在示范村建设过程中,奉贤区勇于探索、敢于实践,通过打包集中立项方式,推进建设项目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资金,统一实施,提高了建设效率,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截至目前,吴房村总体工程进度已超过80%,推进速度在全市居于前列,核心产业区已投入运营,项目建设成效显现。

市级各部门高度关注吴房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工作,多次赴吴房专题调研,总结推广先进经验,了解难点赌点问题,通过典型案例剖析,推动政策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您在建议中提到的支持政策分散、乡村风貌有待引导等问题已引起各部门高度重视。去年以来,市农业农村委、市财政局、市规划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水务局等部门多次专题研究。目前,相关制度安排已基本形成。

一、优化推进机制,加大区级统筹

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以增强乡村发展动能、激发乡村发展活力为目标,突出规划引导作用,突出区级统筹职责。为了充分发挥“块”的主体作用,市级层面加强制度供给。2018年7月,市政府印发《关于本市建立健全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在市区两级分类有序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对部门内涉农资金在预算编制环节进行源头整合,部门间涉农资金主要围绕重大项目、重点区域打造资金整合平台。同时,深入推进涉农领域“放管服”改革,有序推动审批权限下放,赋予区级必要的统筹权限,激励地方积极主动作为。目前,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村庄改造等项目的市级审批权限已经下放;市水务局、市财政局已就村级河道整治项目审批权下放形成方案,完成打包下放村级河道整治任务和资金的各项基础准备工作,将联合下达文件明确,相关项目资金可由区统筹用于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工作。同时,市级层面已建立乡村振兴示范村推进工作会商机制,加强问题协调、工作推进和专项指导,着力引导各条线、各部门资金资源向示范村聚焦,加快推进相关审批事项,全力支持各区建设乡村振兴示范村。

二、设立美丽乡村补助资金,加大市级扶持力度

为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提升美丽乡村建设水平,优化财政支农投入方式,市农业农村委、市财政局出台《上海市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市级财政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美丽乡村示范村、乡村振兴示范村进行补助。其中,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即原来的村庄改造)项目,财政补贴标准为3万元/户;对美丽乡村示范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市级财政分别按照每村200万元、200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美丽乡村建设补助资金按照“任务清单+工作考核”方式管理,市级不再审批项目,加大区级统筹权。其中,两个“示范村”的奖励资金全部由区统筹使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补助资金,在完成任务清单的基础上,可统筹用于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2019年,市级财政共计安排美丽乡村建设补助资金14.08亿元,较2018年增加6.78亿元。截至3月底,任务清单和资金已全部下达到位,奉贤区共拨付市级补助资金1.74亿元。

三、出台《上海市郊野乡村风貌规划设计和建设导则》,引导乡村设计工作

为贯彻落实“城乡一体化不是城乡一样化”的乡村规划设计指导思想,建设富有时代特征、地域特色、有颜值更有气质、有风貌更有韵味、有景观更有文化的魅力乡村,市规划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先后制定出台《上海市郊野乡村风貌规划设计和建设导则》《上海市村民住房方案图集》。立足大都市乡村地区特色与优势,围绕建设卓越全球城市和现代化大都市生态郊野和美丽乡村的总目标,从生态重塑、文脉传承、活力激发三个层面,确定了郊野乡村地区规划设计和建设的要求。目前,导则和图集的培训工作已全面完成。下阶段,两部门将根据《上海市郊野乡村风貌规划设计和建设导则》和《上海市村民住房方案图集》要求,指导各区按照“统一规划、统一设计、自主联合建设”的原则开展工作。在乡村建设的过程中,深入挖掘上海农村地区本土特色,注重建筑形式表达,在传承的基础上融合创新,形成符合现代品质生活和体现上海特征的乡村风貌,打造各具特色的江南田园。

吴房村建设工作完成后,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会同各部门在区级验收的基础上进行复核,并做好经验总结,进一步推进面上工作。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19年5月31日


读屏专用
声音开关
语速
阅读方式
配色
放大
缩小
鼠标样式
十字线
大字幕
快捷方式
重置
固定
说明
退出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