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716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产生日期:2019-05-31 07:38      来源: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办理结果:解决采纳

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716号代表建议提出的关于“乡村建设应该动员城乡市民参加”的代表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走访青浦区朱家角镇万隆村

根据您建议中所提乡村旅游的经历,市农业农村委会同青浦区农业农村委于4月25日走访了万隆村,与村干部进行了交流,认真听取他们对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的意见和建议。万隆村是规划中的保留村,该村区域位置优越,有耕地面积2200多亩,以水稻和蔬菜种植为主。近年来,在村党组织的带领下,该村推动发展农业绿色生产,培育文明新风,为乡村振兴奠定了良好的发展基础。您的建议和在该村的实践说明,通过城乡融合发展,带动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动员和引导市民参与城乡建设,有利于促进乡村产业发展、提升乡村治理水平和文明程度,是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途径。

二、我市高度重视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

近年来,本市出台了一系列支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及乡村民宿发展的政策措施,主要包括:《关于贯彻农业部等部委<关于积极开发农业多种功能大力促进休闲农业发展的通知>的实施意见》(沪农委〔2015〕391号)、《关于支持本市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产业发展的规划土地政策实施意见》(沪规土资乡〔2017〕725号)、《关于促进本市乡村民宿发展的指导意见》(沪府办规〔2018〕21号)、《关于推进本市乡村振兴做好规划土地管理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沪府办规〔2018〕30号)等,推动了乡村旅游的发展。到2018年底,全市已经形成了325个休闲农业景点,年接待游客达到1900万人次,其中有中国美丽休闲乡村18个,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点19个,全国十佳休闲农庄4个,全国休闲农业星级示范园75个(五星级19个),乡村旅游呈现快速发展的态势,成为乡村产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目前,我市正在落实中央和市委市府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一系列决策和部署,市农业农村委会同市有关部门制定了《上海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意见》、《上海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上海市乡村振兴实施方案(2018—2022年)》等一系列文件,实施“三园”(美丽家园、绿色田园、幸福乐园)工程,其中将建设200个美丽乡村示范村和90个乡村振兴示范村工程,将进一步提升我市农业旅游的服务能级,提供更多更好更优的乡村旅游产品,满足城市居民的需要。市文化旅游局积极打造独具特色的乡村旅游节品牌,吸引城乡市民前往郊区参加各种节庆活动。如春季浦东大团镇、惠南镇、周浦镇桃花节,奉贤庄行镇油菜花节,宝山顾村镇顾村公园樱花节,秋季嘉定南翔镇小笼文化展,金山“吴根越角”枫泾镇水乡婚典,奉贤旅游风筝会,青浦朱家角镇水乡音乐节等。在2018年上海旅游节“乡村民宿体验周”活动上发布了《足不出沪游沪郊》地图手绘版和H5版,集中展示本市39家海派乡村民宿和首批50个市民休闲好去处等乡村旅游资源。在2018年上海民宿大会上宣布成立的“海派乡村民宿联盟”,探索以乡村休闲旅游点为一体的旅游线路及相关延伸服务。

三、进一步促进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的具体做法

您在建议案中所提出的动员城乡市民参加乡村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具有积极意义,我们将在工作中进行研究和吸收。

一是优化布局,丰富产品类型,满足城乡市民的需求。当前,我们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正在组织修编《上海市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设施布局规划(2018—2022年)。这个规划将以都市现代绿色农业为基础,以发掘农业和乡村产业多功能为目标,新建、改造、提升一批田园型、农庄型、资源型、文化型、体验性、综合性等休闲农业示范景点,形成一批乡村旅游精品线路,打造休闲农业节庆活动。

二是共享发展,带动农民增收。在乡村旅游发展中,以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支持社会资本积极参与休闲农业建设,引导建立农民参与的利益共享机制。鼓励农民以承包地入股等形式与企业进行合作,探索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等发展乡村民宿,不断提高农民的资产性收入。支持农民通过创业创新,自主发展休闲农业。

三是加强建设,提升服务能级。按照基础性、公益性和示范性原则,继续支持和改善休闲农业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加强对从业人员的职业培训,提高服务质量;加强行业自律和规范管理,防止违规用地等现象发生;加强对乡村生态和文化的保护,走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发展模式。

四是强化宣传,打造优质品牌。组织开展示范创建,培育一批中国最美休闲乡村、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五星级示范点,打造一批叫得响、传得开、留得住的知名品牌。举办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节庆活动,开展相关产品的展示推介,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积极宣传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在市民中推介一批休闲农业精品旅游线路,推出一批与休闲农业相结合的优质农产品、民俗文化产品、乡村生态产品等。

五是城乡融合,开展综合帮扶。组织开展第四轮城乡党组织结对帮扶工作,实现城乡党组结对帮扶和农村综合帮扶工作有机衔接,实现党建引领,文明共建、资源整合、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积极创新和探索城乡支持农业和农村的城乡融合发展模式,动员市民更多地参与乡村建设的具体行动。

四、进一步提升农村地区文明程度的有关举措

一是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深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提高乡村德治水平。

二是开展弘扬时代新风行动。深化“市民修身行动”,组织移风易俗行动,推进志愿服务行动。围绕环境保护、河道整治、扶贫帮困、移风易俗等重点领域,精心设计一批适合上海农村振兴的志愿服务项目。

三是开展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推进文明城区创建,开展文明村镇创建,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结合古村落生态和文化保护,开展针对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民居、文物古迹、农业遗迹传承保护,构建传播农耕文化的优秀思想观念、人文精神的重要阵地。

四是加强农村典型引领。大力选树道德楷模,广泛褒扬凡人善举,积极倡导乡贤文化。推广崇明区“崇贤馆”、奉贤区“杨溇乡贤馆”等实体阵地建设经验,让农村居民“记得住乡愁”“留得住乡情”,使上海农村成为理想中的精神文化家园。

我们将在以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听取人大代表和广大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合力推进乡村振兴。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19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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