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0411号代表建议

产生日期:2016-07-07 09:05      来源: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关于增加“病害险”险种,扩大我市农业保险范围的建议

从2004 年上海市成立专业农业保险公司以来,财政部门把支持农业保险作为创新支农机制,丰富和完善农业风险控制管理的重要手段,实行“ 政府引导,政策扶持,市场运作,自愿投保”管理方式,在全国率先推出农业保险地方财政补贴政策,有力地促进农业保险发展,在上海市推进农业保险委员会2015年工作会议上获悉,上海2004年至2014年期间,农业保险实现“四大跨越”:农业保险险种从19个扩大到57个;保费收入从815万元增加到4.48亿元;农险保额从4.42亿元增加到193亿元,占全市农业总产值的60%,接近发达国家水平;农业保险从单一的保险灾害补偿职责,逐渐向帮助政府转换农业风险管理职能角色转变,承担更多农业金融社会责任。

随着上海现代都市农业进程的不断推进,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保险的品种也在不断增加,如增加了食品安全险、高温险、夏淡、冬淡等保险,受到了广大农户的欢迎,也更有效地降低了农业生产者的经营风险。为了能更好地保证农业生产,针对农业保险有如下建议:

1、增加“病害险”。在农业生产过程中,面对自然灾害、市场价格波动等不可控的风险外,困扰农业生产经营者的还有大规模爆发、无法人为控制的病害,动植物的病害虽然大多可以防止,但一旦防治无效,导致病害扩散,可使农作物全军覆灭,农业生产者损失惨重。所以急需在农业保险中增加“病害险”。设立“病害险”有利于更全面地分散农业生产风险,调动投保者的投保积极性,也可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因过量施药而产生的食品安全隐患。

2、扩大农产品农业保险覆盖面。在保险范围方面,主要针对水稻、蔬菜、小麦、生猪、能繁母猪和奶牛等基础大宗农产品,建议对区域特色或重点农产品加大保险补贴力度,提升保障金额和覆盖率,使更多的农业生产者降低生产经营成本和风险,从而更积极主动地购买保险。

3、积极发挥涉农保险在社会民生管理中的作用。进一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建立覆盖产供销环节的农产品质量保证保险,在农村自办酒席、农家乐餐饮、农产品加工流通继续推进食品安全保险,增加保险覆盖面。鼓励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参加收入保险,从保成本逐步转变为保产值、保收入,切实提高农业保险保障程度。发展务农人员意外险,提高人身意外保障程度。推广农家乐和农业旅游综合保险,借助迪士尼开园,促进农村旅游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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