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2022年度行政许可实施情况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本部门2022年行政许可实施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市农业农村委法规处是我委审批制度改革职能处室,牵头推进行政许可事项“证照分离”、“放管服”、“一网通办”等改革工作。我委行政服务中心承担市农业农村委对外受办理行政许事项的职能,按照市政府要求的全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地方标准开展工作,设置完成面向种植业、畜牧业、渔业三个专业的综合办理窗口,同时设置一个集合咨询、指引、投诉、制证、窗口管理和敬老帮办等职能的综合窗口,保障行政服务中心有序运行。
2022年,在市政府办公厅指导下,我委认真做好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认领、梳理、编制工作。逐一梳理国办发〔2022〕2号文件中涉及农业农村部门的69项行政许可事项及地方层面自行设定的1项许可事项,汇总审核形成确认意见后报市政府办公厅。经梳理确认,本市农业农村部门(包含市、区、街镇)共有59项行政许可事项。
二、行政许可办理情况
(一)办件情况。目前市农业农村委行政许可事项主要通过本市“一网通办”平台和农业农村部政务服务平台两个系统办理行政许可事项,2022年共受办理各类行政许可申请5303件次。我委行政许可事项中前五项高频事项分别为,如“兽药进口通关单审批”、“渔业船舶船员证书核发”、“国外引种检疫审批”、“农业野生植物采集、出售、收购、进出口审批”、“渔业捕捞许可证审批”、“水生野生动物猎捕、人工繁育、经营利用许可证审批”。
(二)事项网办情况。依托“一网通办”总门户和我委政务服务办事平台,推动行政许可服务整体联动、全流程在线,并不断强化线上统一办理平台对线下综合窗口的支撑能力,同一事项,线上办事指南和线下窗口业务流程一致、办理标准一致,实现线上线下办理无缝衔接。2022年,市农业农村委许可事项网办率达80%以上。
三、批后监管开展情况
一是长江禁捕执法工作,始终保持高压严管、铁腕整治、常抓不懈的态势,通过不间断巡航、多部门联合执法、三省一市联动等手段,确保长江上海段水域“四清四无”,长江禁捕形势始终保持高度可控。二是持续规范种业市场,检查水稻种子生产基地50余家次(面积3万余亩)、畜禽种源场20家次、水产苗种场13家次,实现了重点种源生产的执法监管全覆盖,检查其他作物种子生产主体、市场经营主体283家次,检查生产经营档案281份、种子标签2214枚。三是严查制售假劣农资。加强专项检查、例行检查、飞行检查,抽样农药、兽药、饲料、生物有机肥料、水产养殖投入品600余份。四是严格做好入沪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执法监管。8个市境指定道口动检站坚持24小时值守执法,进一步加强检疫、检查和消毒工作,严格防止夹带进口冷链动物产品,共检查动物及动物产品近36万批次,涉及动物782万余羽(只),动物产品近108万吨(其中猪肉61.9万吨)。五是严格做好城市动物卫生执法监管。严格 “证照分离”事后监管全覆盖检查,深化实施动物诊疗机构量化评级。依法高效处理市民群众举报投诉19件,组织开展执法行动53次,重点检查动物诊疗连锁机构。巩固实施中心城区跨区随机交叉联合检查机制,做好进博会、亚洲宠物展览、马术赛事等重大活动的相关动物卫生监管和服务保障。
四、改革创新情况
(一)推进“一网通办”改革。2022年,我委完成了对中华鲟救助行为补偿事项“免申即享”服务改革;完成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行驶证驾驶证核发2项“好办”服务改革;配合相关部门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文明养犬、知识产权保护等“一件事”改革和电子证照归集等工作。在“一网通办”平台新增1项依申请类公共服务事项,并将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行驶证驾驶证核发事项接入“随申办app”,方便企业群众查询相关信息,进一步拓展我委移动端服务。
(二)完成营商环境创新试点任务。优化常用低风险植物和植物产品跨区域流通检疫申请流程。率先明确检疫要求并在国家系统上公示,在全国农业植物检疫信息化管理系统进行《关于优化农业植物和植物产品跨区域调运检疫申请流程》公告,取消调入上海的植物和植物产品的检疫要求书。调出地单位或个人在取得植物检疫证书后即可调入,我市检疫机构不再出具植物调运检疫要求书。2022年6月制定发布了《关于加强对调入我市农业植物和植物产品复查复检工作的通知》,进一步优化了本市农业植物检疫申请流程。
(三)推进垂管系统对接。对照3批次垂管系统对接任务,逐项完成事项梳理及系统配置工作,并持续推进数据落地应用工作,进一步提升了我委“一网通办”政务服务能级。在“上海市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完成对垂管系统及事项梳理工作。3批次垂管系统涉及的30个事项中,有5个事项无本市对应事项,为农业农村部实施事项,不需要对接;其余25个本市事项,18个事项已经或者正在推进使用垂管系统,7个事项农业农村部已经明确不需要对接。
(四)创新行业监管模式。进一步梳理行政处罚事项、行政强制事项、行政检查事项、随机抽查事项,明确监管主体,对监管事项进行动态调整,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负,基本实现对涉农市场主体监管事项的全覆盖。对宠物诊疗机构进行评级,探索对市场主体实施差异化监管,尽量减少对市场主体的干扰。同时,推动执法装备升级,完成“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政务服务管理系统”改造升级,实现执法数据全量、实时的归集,并向市大数据中心进行推送。全面应用“上海市统一综合执法系统”,本市农业农村综合执法机构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案件全流程都通过系统办理,切实提升农业执法的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