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启用行政许可专用章的公告

产生日期:2019-12-02      来源: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为进一步提高行政许可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我委决定自2019年12月2日起,正式启用“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行政许可专用章”。行政许可专用章由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和使用,具体用于办理以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名义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2019年12月2日之前已经受理尚未办结的许可事项,仍沿用“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公章。

特此公告。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19年12月2日

附: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行政许可专用章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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