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启用行政许可专用章的公告
产生日期:2019-12-02
来源: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为进一步提高行政许可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我委决定自2019年12月2日起,正式启用“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行政许可专用章”。行政许可专用章由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和使用,具体用于办理以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名义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2019年12月2日之前已经受理尚未办结的许可事项,仍沿用“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公章。
特此公告。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19年12月2日
附: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行政许可专用章样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