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三夏”秸秆综合利用核查结果的公示

产生日期:2020-01-10 14:39      来源: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沪发改农经〔2016〕26号)和《关于持续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沪发改规范〔2019〕8号)文件精神,在各区及市属相关单位核查上报的基础上,经市级核查,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委、市财政局和市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专题研究等程序,现将2019年“三夏”秸秆综合利用核查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0年1月 13日—1月1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通过区农业农村委及市属相关单位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后)于2020年1月17日下班前将材料寄至市农业农村委农机化处(以邮戳为准)。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23117107

地址:上海市大沽路100号2011室

邮编:200003

附件:

1、本市2019年“三夏”秸秆机械化还田情况明细表

2、本市2019年“三夏”秸秆离田利用情况明细表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0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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