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7年度上海市农村改革发展考评等级和财政奖补资金的通知

各区农委:

根据市农委、市财政局联合制定的《上海市农村改革发展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沪农委〔2015〕249号),近期我们联合对2017年度上海市农村改革发展情况进行了考评,考评等级和资金如下:

浦东新区、闵行区、崇明区、松江区和金山区评定为2017年度上海市农村改革发展财政奖补二类奖,奖补资金各为318万元。

嘉定区、奉贤区、青浦区和宝山区评定为2017年度上海市农村改革发展财政奖补三类奖,奖补资金各为100万元。

奖补资金年初已通过转移支付下达各区,数量不一致的,将于下年一并作出调整。各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奖补方案。各区农委应会同财政局要建立规范化的资金管理制度,切实做好改革发展奖补项目与现有支农项目的衔接,防止重复立项与补助;市农委年内将改革发展奖补资金列入上海市涉农补贴资金监管平台公开,提高财政奖补工作的透明度和有效性。市农委会同市财政局将加强对奖补资金的监管,确保奖补资金切实发挥效用。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2018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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