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猪腹泻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动物疫(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切实做好生猪腹泻疫病防控工作,确保本市养猪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地产猪肉产品有效供给,根据农业部《生猪腹泻疫病防控技术指导意见(试行)》,结合本市实际,现就做好本市生猪腹泻防控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当前生猪腹泻防控工作

从2010年下半年开始,生猪腹泻疫病给全国生猪产业造成了极大损失,本市也难免受到了一定冲击。在全市上下共同努力下,我市生猪腹泻防控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随着冬春生猪腹泻高发季节的到来,生猪腹泻疫情仍有反复流行、甚至扩散蔓延的可能,防控形势仍然不容乐观。各区县一定要高度重视当前生猪腹泻防控工作,站在促生产、保增收、稳物价的高度,把它作为冬春季疫病防控的重点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各项防控措施的宣传落实,严防生猪腹泻疫病在我市扩散、蔓延。

二、突出防控重点,切实抓好各项措施落实

各区县要结合自身实际,帮助指导广大养殖场户突出防控重点,切实抓好各项措施落实。一要强化免疫工作,采用经国家批准使用的猪流行性腹泻—猪传染性胃肠炎二联灭活疫苗对妊娠母猪进行免疫接种,为所产仔猪提供母源抗体保护;妊娠母猪在明年1月底前完成一次普免工作,在产前1个月进行1次强化免疫。仔猪于断奶后一周内进行免疫。二要严格落实产房空栏、彻底清洗、严格消毒、干燥、增温等措施,着力抓好一周龄以内仔猪腹泻防控,切实提高仔猪成活率。三要加强养殖场及人员进出管理,严格防疫制度,改善防疫设施条件,严防疫情传入和传出。四要积极抓好仔猪补液、隔离等救治措施,减少发病仔猪死亡。五要加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严防病死猪传播、扩散疫情。六要统筹做好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和猪圆环病毒病、猪链球菌病、猪伪狂犬病、猪细小病毒病等生猪疫病防控工作,全面减少养殖场户的疫病损失。

三、加强宣传指导,帮助养殖场户提高防控水平

各区县要结合科技促进年专家服务基层、生猪科技入户等活动,积极组织科技服务人员深入广大生猪养殖场户,开展生猪腹泻防控技术的宣传指导,可以通过印发防控手册、防控明白纸等形式,把防控技术方案和要点落实到养殖场户,努力帮助养殖场户提高防控水平,减少疫病损失。

 

 

上海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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