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生猪口蹄疫和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动物疫(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冬季是各类动物疫病的高发季节,加上元旦、春节将至,动物和动物产品的流通和消费将进入高峰期,本市生猪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面临严峻形势。为进一步做好本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生猪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今年以来,全球范围动物疫情复杂,我国周边国家多种亚型口蹄疫疫情频发,境外疫情压力威胁加大。国内部分省份先后发生O型口蹄疫。针对当前口蹄疫疫情严峻形势,各区县应进一步提高对生猪口蹄疫防控工作的认识,对当前的严峻形势要有准确的判断和充分的准备,务必把生猪口蹄疫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要按照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办公室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切实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保质保量地做好生猪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工作。
二、全面落实各项防控工作措施。
(一)切实做好生猪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强制免疫工作。要严格按照农业部和市农委下发的动物疫病免疫方案要求,扎实开展强制免疫工作,切实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档”。要严格按照《关于调整本市生猪O型口蹄疫和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免疫方案的通知》(沪农委[2010]218号)文件要求,确保生猪O型口蹄疫三次免疫,构筑有效的免疫屏障。同时,结合抗体检测结果,对没有三免的肉猪尽快组织一次强化免疫。要确保畜禽免疫抗体处于有效保护水平,特别是确保调运畜禽有较高的免疫抗体水平。
(二)进一步加强疫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各区县要强化生猪O型口蹄疫和高致病性禽流感抗体监测工作,扩大监测范围,增加监测数量,及时掌握动态,对免疫抗体不达标的畜禽必须立即进行补免。同时,结合秋防督查工作,要全面开展O型口蹄疫排查,重点是对散养户、专业户、种猪场和屠宰场的疫情排查。一旦发现异常情况,要按规定果断处理,及时消除隐患。
(三)着力加强防疫管理的指导和督促检查工作。各区县要切实加强畜禽防疫管理,落实生物安全管理措施,实行综合防控,加强消毒工作,严格封闭管理,并定期进行防疫督导。同时,要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和疫情举报核查制度,要指导养殖场(户)密切关注畜禽健康状况,发现情况要及时按规定上报。
(四)不断完善疫情信息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各区县要加强基层技术指导,强化舆论宣传引导,防止出现疫情炒作等事件发生。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应急预备队要随时准备处置突发情况,继续做好应急值守,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
(五)继续做好其他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工作。各区县在做口蹄疫和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同时,要按照本市秋防工作的部署,继续做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工作。要不断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集中力量,扎实工作,确保本市重大动物疫病处于可控状态。
上海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一○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