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度上海市畜牧兽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的通知精神,以及上海市畜牧兽医办公室和上海市农委职改办公室的有关培训要求,由我中心负责举办《2018年度上海市畜牧兽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请你们认真做好宣传和报名组织等相关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对象
本期继续教育培训对象为在本市各企事业单位从事畜牧、兽医、饲料和兽药等行业的畜牧、兽医专业技术人员。
二、继续教育内容
本期继续教育内容包括畜牧兽医相关法律法规,国内外畜牧兽医科技的发展动态,动物疫病防控技术,畜牧生产新技术,兽药饲料生产和应用新技术等。
三、继续教育方式
本期继续教育培训以面授为主、自学为辅的方式,培训结束组织考试,成绩合格并参加面授专题全勤的学员可取得72学时。
四、继续教育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5月14日-5月20日。
2.报名方式:请在上海农业网(www.shagri.gov.cn)下载《上海市畜牧兽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员信息表》,完整填写本人信息并发送至邮箱muyipeixun@163.com。
3.提交材料:已发送《上海市畜牧兽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员信息表》的学员,开班当日还须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和原继续教育证书,无继续教育证书者交一寸照片1张,材料提交齐全视作报名成功。
4.指纹采集:培训签到将采用指纹签到方式,未采集过指纹的学员请于开班当日8:00-9:00现场采集指纹。
5.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瑾;
联系电话:021-64199358。
五、继续教育授课
1.上课安排:暂定 2018年6月13日、14日、21日上课,6月13日9:00-9:30签到,9:30开班,详细课程表于开班时发放。
2.上课地点:上海悦隆酒店(闵行区中春路6699号,近华友路口)多功能厅。
六、注意事项
此次继续教育培训将严格实行上午、下午两次考勤,并按照出席和参加考试情况登记继续教育学时。请妥善保管本人继续教育证书,遗失补办需缴纳工本费。
上海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8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