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8年度上海市畜牧兽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批转市人事局、市成教委关于《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的通知精神和上海市畜牧兽医办公室、上海市农委职改办公室有关2008年度继续教育培训的安排,由上海畜牧兽医培训中心具体负责举办《二○○八年度上海市畜牧兽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做好宣传和报名组织等相关工作。现将本期培训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目的
本期继续教育培训旨在帮助本市畜牧兽医专业技术人员及时了解国内外及上海的畜牧业发展动态、动物防疫新技术、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标准化畜牧业建设的相关内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等,不断充实专业知识,开拓工作思路,并为业务考核和职务晋升创造必备条件,同时更好地为上海畜牧业发展服务。
二、继续教育对象
本期继续教育培训对象为在本市各企事业单位从事畜牧、兽医、饲料、兽药及相关行业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继续教育学时规定
根据上海市农业委员会沪农委职改(98)4号文规定,"凡申报高一级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提交完成《上海市农业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科目指南(试行)》规定的内容和学时的继续教育结业证书"。申报农业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必须提交参加本专业近三年累计达126学时以上的继续教育结业证书;申报农业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必须提交参加本专业近五年累计达216学时以上的继续教育结业证书,不能提交继续教育结业证书者,职称评审委员会将不予评审。
四、继续教育内容
本期继续教育培训以面授为主、自学为辅的方式,共安排二十八个学习专题,其中面授专题十三个、自学专题十五个(见附件1),培训结束进行考试,成绩合格并参加面授专题全勤的学员可取得76学时,颁发2008年度继续教育证书。
五、继续教育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二○○八年五月二十六日至三十日。
上午:9:00-11:30;下午:1:00-4:30。
2.培训时间:六月四日开始至七月九日结束,每周安排一天时间进行专题讲座。
六、继续教育报名办法
1.参加培训的人员须将填写的《上海市畜牧兽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报名表》(见附件2)和原继续教育证书报名时交到上海畜牧兽医培训中心,无继续教育证书者交一张1寸近期免冠彩照。
2.报名地点:闵行区七宝镇吴宝路7号上海畜牧兽医培训中心,邮编:201101,交通:92(B)、735、953、91路、地铁9号线、沪松线、南嘉线到七宝站下,联系电话:64611127、64193378,联系人:陆雪林、周瑾。
七、继续教育培训收费
参加本期畜牧兽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收费每人400元。已参加今年兽医职业资格考试培训的人员,可酌情减免培训费用和培训时间,每人100元。
附件:1.二○○八年度上海市畜牧兽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专题。
2.上海市畜牧兽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报名表。
上海畜牧兽医培训中心
二○○八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