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生猪屠宰监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农委:

现将《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生猪屠宰监管工作的通知》(农办医〔2016〕59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区县结合实际,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生猪屠宰行业监管工作,保障生猪产品质量安全和有效供应,维护生猪屠宰行业发展秩序。

特此通知。

附件: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生猪屠宰监管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畜牧兽医办公室
2016年12月20日

 


读屏专用
声音开关
语速
阅读方式
配色
放大
缩小
鼠标样式
十字线
大字幕
快捷方式
重置
固定
说明
退出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