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村有农户承包了大面积耕地用于栽种果树,这种行为合法吗?法律依据是什么?

产生日期:2020-06-15 09:33      来源: 上海三农服务热线

如果该农户没有占用基本农田,则没有违反法律政策规定;如果他占用了基本农田,则违反了法律政策规定,属于明令禁止行为,应当坚决予以纠正。

具体法律政策规定依据如下:

(1)《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2)《基本农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窑、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活动。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3)国务院关于坚决制止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植树等行为的紧急通知(国发明电【2004】1号)要求,坚决制止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植树造林、发展林果业和搞林粮间作以及超标建设农田林网;不准以农业结构调整为名,在基本农田内挖塘养鱼、建设用于畜禽养殖的建筑物等严重破坏耕作层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准违法占用基本农田进行绿色通道和城市绿化隔离带建设;不准以限耕还林为名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基本农田纳入退耕范围;除法律规定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以外,不准非农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凡在基本农田上进行植树造林(包括种植速生丰产林)、挖塘养鱼、绿色通道和城市绿化隔离带建设的必须立即停止和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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