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问题
农村自建房,经法院判决分给两个儿子,宅基地确权登记能否分别登记?
专家解答
尊敬的市民,根据《上海市不动产登记若干规定》第二条规定:市规划资源部门是本市不动产登记的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全市不动产登记工作。市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是本市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全市不动产登记工作。市、区规划资源部门所属的登记事务机构受市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委托,具体办理登记事务。因此建议咨询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电话021-63193188,或者拨打12345市民服务热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