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部门负责人 办公地址 联系电话
办公室 蒋卫锋 上海市大沽路100号19楼 23113045
秘书处(效能督查处、乡村振兴协调处) 方志权 上海市大沽路100号19楼 23117105;23119607
干部人事处 杜小强 上海市大沽路100号19楼 23119647
发展规划处 钟绍萍 上海市大沽路100号20楼 23117104
计划财务处 陈峥嵘 上海市大沽路100号19楼 23116574
种植业管理处(农药管理处) 张瑞明 上海市大沽路100号21楼 23119638
蔬菜办公室 翟 欣 上海市大沽路100号20楼 23116584
畜牧兽医管理处 刘金才 上海市大沽路100号20楼 23113087
渔业管理处 周建敏 上海市大沽路100号20楼 23113041;23113023
产业发展处(国际合作处、农产品加工指导处) 康 乾 上海市大沽路100号20楼 23113080
村镇建设处 彭 友 上海市大沽路100号20楼 23119593
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 曹崔秀 上海市大沽路100号21楼 23116590
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法规处) 温祖良 上海市大沽路100号20楼 23113077
市场与信息化处 戴 俊 上海市大沽路100号21楼 23113040
科学技术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 徐 杰 上海市大沽路100号21楼 23113058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 刘映芳 上海市大沽路100号20楼 23117591
产业园区推进处(农垦处) 叶炽瑞 上海市大沽路100号20楼 23117599
种业管理处 李 荧 上海市大沽路100号21楼 23113099
农业机械和智能装备管理处 邢增涛 上海市大沽路100号20楼 23117585
农田建设管理处 李建刚 上海市大沽路100号20楼 23113061
安全和信访办公室 章黎东 上海市大沽路100号21楼 23117102
直属机关党委 叶 耿 上海市大沽路100号20楼 23113093;23119631
直属事业单位 部门负责人 办公地址 联系电话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执法总队 夏龙平 上海市长宁区仙霞西路779号 63214135
上海市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 殷文谦 上海市奉贤区化学工业区漴缺村1489号 57462612
上海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上海市植物保护植物检疫站、上海市农药检定所、上海市农业环境保护站) 朱建华 上海市闵行区吴中路628号 64464293;64052259
上海市农村经营管理站 许 峰 上海市长宁区仙霞西路779号1号楼1楼 52161137
上海市农业机械鉴定推广站 陈 云 上海市松江区泗泾镇鼓浪路2号 67655958
上海市农业科技服务中心 沈 悦 上海市长宁区仙霞西路779号3号楼南2楼 52161822
上海农业展览馆 孙立彬 上海市长宁区仙霞西路779号6号楼 62376015
上海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海市兽药饲料检测所 上海市畜牧技术推广中心) 黄士新 上海市长宁区虹井路855弄30号 62686533
上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沈秀平 上海市长宁区仙霞西路779号5号楼(西) 52163407
东方城乡报社 胡晓滨 上海市长宁区仙霞西路779号3号楼北2楼 52161710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老干部活动室 马莉萍 幸福路42号504、505室 62835148
上海市农业发展促进中心 章伟建 上海市长宁区仙霞西路779号2号楼二楼 62415779
上海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上海市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 黄 辉 上海市松江区中山二路658号上农培训大厦 57813237
上海市农业机械研究所 陈 杰 上海市闵行区南华街55号 62209757
上海市水产研究所(上海市水产技术推广站) 施永海 上海市杨浦区佳木斯路265号 65483215
中荷农业部上海园艺培训示范中心 李 俊 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东海农场振东路2号 58291918
上海市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研究中心 顾士连 上海市杨浦区赤峰路63号3号楼6楼 65986811
上海市乡村振兴研究中心 陈怡赟 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320号4楼 63339076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是主管全市“三农”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有关农业农村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起草有关农业农村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拟订涉农的财政扶持、农产品价格、农村金融保险、农业进出口等政策。

(二)统筹推动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和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体育、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推进农民持续增收,协调推进农村综合帮扶工作,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三)拟订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管理工作,依照有关规定,管理农村宅基地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按照分工,管理农业农村标准化工作。

(四)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研究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负责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五)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蔬菜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指导农垦相关农业产业的发展。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六)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贯彻执行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七)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以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负责外来物种监督管理。

(八)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指导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贯彻执行有关农业生产资料的国家标准。指导现代种业市场体系建设。负责农药生产、经营、使用和质量监督管理,负责肥料有关监督管理,负责农作物种子、种苗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负责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监督管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九)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依职权认定疫情并组织扑灭。

(十)负责农业投资管理。研究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市级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研究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市政府规定权限,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一)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二)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三)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有关农业的国内国际交流合作,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